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金鹏律师在您身边

2018-03-15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广东律师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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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在3.15来临之际,金鹏所高级合伙人赵宏彬律师作为广东广播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TVS-1《消费者报告》公益律师受邀参加由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联合主办,广东广播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联合新华网(广东)、羊城晚报联合承办的2018年广东3·15晚会节目的录制。


在节目中,主持人向赵律师提出两个问题。

Q:房屋买卖中“双合同”存在什么隐患?(”双合同”即买家购房时签一份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购房合同,一份挂以装修费等名义的装修合同,两份合同加起来的价款才是房屋实际交易总价)

赵律师

“双合同”对购房者造成的不利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势必造成首付款增加

第二、装修质量难保证

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对装修标准的条款为开发商与装修公司设定的,购房者无法直接参与,出现问题时,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难以得到保护。

第三、根据“双合同”签订以后买的房屋,购房者在出售时,会出现出售的价格大大高于网签的价格,这就会导致在出售房产时将要面临更高额的税费。

Q:签订“双合同”后,如有消费纠纷,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困境?

赵律师

从法律风险角度来说,因为购房者签订“双合同”后,他所面对的主体可能是三个以上,比如说:开发商、装修公司、装修的实际施工人,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这三者可能都会推卸责任,消费者要真正维权的时候会比较困难。

根据目前已有判例,如果开发商有证据证明装修款是房款的一部分,目前法院判决是支持作为购房款。所以购房者因装修合同产生的质量问题实际是无法要求装修公司赔偿的,差价也无法要求返还。


此次晚会以“放心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在会上,省公安厅正式发布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通缉令》,同时省工商局发布《年度消费白皮书》、省质监局发布《一号发布》,这些都对消费权益和生活安全起到强有力的保障。金鹏律师也将一如既往的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道路上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