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律师 | 南芳:法律人的抗疫一线
编者按
自古“巾帼不让须眉”。疫情之下,广东省女律师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谱写暖心篇章。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我们一起去感受这份美好细腻的温暖。
接下来,让我们听听抗疫中,南芳律师的故事。
2020年伊始,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打乱了每个人的生活,扰乱了各行各业的节奏。作为一名刑事女律师,我对此感触颇深。会见、开庭……刑事案件中的这些事务都因为疫情而搁置。
作为一名律师,虽然我在疫情期间难以正常开展业务,但是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当做点什么。虽然我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但是作为法律人,看到疫情突袭而衍生的许多法律问题,我知道我的价值应该体现在专业上,通过法律实务方面的优势,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成为他们有力的臂膀。
正当我苦苦思考该用什么方式来提供专业服务时,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组建由112名资深律师构成的广东新阶联“抗疫情”律师公益服务队,我有幸成为广东新阶联“抗疫情”律师公益服务队副队长。这下我的专业优势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2月12日,我带领的由广东省15名公益律师组成的公益服务队第6组,开始参加“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为广大市民提供线上法律服务,解答疫情期间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3次轮值,给广大市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在这个“寒冬”里为他们带去温暖,我和队里的公益律师都感到十分开心。
线上法律服务能够覆盖的人群总是比较少的,这也是我所牵挂的事。所幸广东省新阶联律师行业分会与腾讯大粤网联合开展“齐心抗疫 律师百问百答”专项法治宣传,推出全网抗疫情普法宣传系列短视频,覆盖面更广,方便传播和观看。我积极地参与了这次活动,全情投入,绞尽脑汁,希望能够确保疫情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时效和质量。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之初,形势严峻,面对严格防疫防控措施,少数群众出现了对于防控政策不理解、甚至对防疫防控措施不积极配合的情况。作为一名刑事女律师,针对这些刑事问题,我一共录制了《编造和传播虚假的疫情信息,要承担什么责任?》《哄抬防疫用品的价格,会受到什么处罚?》《药房进价40元的口罩卖150元,属于哄抬物价的行为吗?》《借防疫名义,虚假宣传推销产品,要负什么责任?》《疫情防控期间,“挪用”救灾等特定款物,涉嫌什么犯罪?》《新型冠状病毒疑似或者确诊患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要承担什么责任?》《阻碍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工作,负什么责任?》《疫情期间,生产、销售伪劣“黑心口罩”,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8个普法短视频,及时宣传了防疫防控法律依据、引导人们重视和配合防疫工作。公益普法视频的上线引起广泛关注,大粤网、腾讯网、新智荟、中山手机台纷纷刊登和转载,使得系列普法视频的影响力更加广泛。
录制短视频的同时,我还受邀参加由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法宣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法制频道联合推出的节目——《战“疫”说法》,与广大观众一起探讨在疫情之下,怎样识别诈骗,朋友圈发布虚假销售口罩信息、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口罩、微信朋友圈的“爱心骗局”、“隐瞒病情”是否属于诈骗,要如何防范各类诈骗等法律问题。
除了尽我最大的努力提供法律服务,我还能做的就是向疫情一线捐献爱心。作为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我和4位副主任、秘书长经共同商议,最终以经辩专委的名义捐款2万元,各委员还在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积极捐款。而我也以个人的名义捐款8666元,其中666元来自14岁儿子的过年红包。
我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之下,疫情终会成为过去,暂时的沮丧环境也都会过去,继续保持对生活与职业的信心,继续作为一名法律人努力是我的信仰,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供稿 | 南芳律师、省律协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