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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40年 | 郑穗军:从中国乡土升华出的“国际法律援助”专家

律家君 广东律师之家 2022-03-31


个人简介


 


郑穗军,广东省广州市人,民盟盟员,广州执业律师、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史良法学院兼职研究员、中葡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作家。2010年开始参加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的“1+1”法律援助工作。从海南琼中到西藏那曲,从新疆阿合奇县、喀什再到青海黄南州和海北州,连续十年,办理了上千个法援案件,数万人收益。


回顾十年来参与司法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点点滴滴,郑律师最大的体会是“更深切地感受到中国人民对法治中国的渴求”。他说:“10年历史,我自己完成了从‘施援者’到‘受益者’的角色蜕变。起初,作为来自发达地区的一名律师,我的内心隐约还是有一些骄傲的,感觉自己是带着高高在上的心理优势和专业优势,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去做慈善活动的。”郑律师说。


“但在经历了很多真实的乡土中国的法治故事后,我逐渐被这些有血有肉的基层群众的法治故事以及隐藏在这些故事背后的一个个平凡而真实的命运改变感染了。今天的我已经完全意识到了,真正需要转变的是我们自己,我不是去施惠于人的,真正的受益的人是我自己。”郑律师感慨道。


“司法部‘1+1'行动给了我灵魂升华的成长机会,让我更了解中国,更了解脚下的这片土地,也更了解我自己。我从‘1+1'法律援助行动所得到的收获,远远超过我微薄的付出。” 郑律师动情地说。


常年扎根西北边陲

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郑律师从2010年7月开始,先后到海南五指山区、西藏那曲高原、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和青海青藏高原山区从事法律援助,为当地群众无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法律咨询。2013年,郑律师在缺水少电的海拔4000米的比如县服务。当时的单位宿舍在四楼并且没有自来水,用水得从院子水井提水上楼,郑律师经常上一层楼要休息20分钟。这种高原生活的日常、每天1小时的“锻炼”,磨练了郑律师的意志。


郑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坚定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法援中心接触面广、群众信赖等工作优势,积极发现犯罪线索,并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为本地严打黑恶势力提供法律意见。青海省有两个重大黑恶势力案件的破获,被公安部定为全国60个重大黑恶案件的扫除成果。其中一个就是黄南州的“看郭瓦”黑恶势力,郑律师针对公安部门对该黑恶势力的定性及侦查存在的分歧,出具了书面的刑事法律意见。除此之外,郑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还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对相关线索进行妥善处理。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郑律师发现了虚假诉讼掩盖下的犯罪线索,郑律师不是将原告诉请简单驳回了事,而是在发现犯罪线索后冷静深挖证据,在原告举证穷尽后,及时带领当事人报案,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有力地配合了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该案件第二次开庭正值冬季,当时暴风雪肆虐青藏高原,黄南州高速公路封路。为了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郑律师以高价租借来车辆,藏族司机为轮胎绑上防滑链和哈达,冒雪翻越大山进出黄南州,赶到西宁东城区法院质证。


郑律师担任过多地“不在编不领钱”的村、居委会的法治村长和法治主任,积极参与民间自治和普法。郑律师在青海藏区就担任了10多个村居的村官。在新疆阿合奇县法律援助工作期间,担任了临近县某维族村的村长。2014年8月,当时该村村民司坦木驾驶货车在阿合奇县境内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司坦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经法院判决,司坦木需承担170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在对司坦木进行法律援助时,郑穗军律师了解到司坦木的父母长期患病卧床,家里全靠他一人支撑,他便给死伤者家属做思想工作,最终死伤者家属同意接受调解。该村村委会闻讯便希望郑律师担任村干部,此后郑律师还多次去该村“上班”。


郑律师在进行法律援助工作期间还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单位等系列活动,授课超过二百多次,听课人数超过25500人。郑律师在新疆阿合奇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宣传节目,曾为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录制学习资料并翻译成克语分发各单位,以传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郑律师在海南援助期间还担任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法律教师,为100多名农民中专生授课。郑律师还编写了海南省第一例涉军维权常用法规和资料汇编,并对县乡武装部和司法所开展军地平安建设和涉军维权培训。


化解乡土社会矛盾纠纷

多元预防促进社会和谐


郑律师办理了多起涉访涉诉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如西藏比如县商业街拆迁纠纷案、新疆阿合奇县万鑫小区近百名业主消费维权案、海南琼中县外嫁女群体维权诉讼案、喀什地区近百名农民工和少数民族村民的劳务费纠纷。经办的外嫁女诉生产队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件,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评为“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十佳案例。在为多宗外嫁女案件奔走的那段日子里,郑律师干得最多的事就是到村里,一次又一次地与村干部拉家常、谈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讲法、讲理、讲情,最终村干部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补偿分红,废掉了土政策。拖了近30年的“外嫁女”维权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郑律师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帮助他们成功维权。外嫁女维权案在海南黎族苗族山区家喻户晓。


郑律师所在西藏比如县的商业街道按照规划要拆迁,涉及的拆迁户有30多户,县城面积狭小,四面环山发展空间有限,几乎找不到新的铺位。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做了很多工作,主管副县长也挨家挨户上门解释。大部分商户都是外来农牧民,家庭不富裕,害怕搬迁会影响一家人的生计,就集体到县政府门口上访。郑律师介入处理后,一方面从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入手,帮助起草拆迁公告和给商户的书面通知,另一方面和商户谈心,了解诉求,及时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替商户们争取了合理的补偿和新修商品市场的铺位。郑律师的真诚打动了他们,达成回迁协议那天,商户们集体写了感谢信,许多远道赶来的农牧民眼含泪水虔诚地站在一边双手合十。


扶危济困

各族群众广泛赞誉


2011年,郑律师个人出资三万多元,在海南琼中县帮助当地恢复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建设,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无偿开展法律帮助。在新疆喀什,郑律师曾经帮助交通事故少数民族受害人,在巴扎开设干果铺位。在青海,郑律师帮助青海黄南州的失学和贫困学生联系广州律师界进行结对和帮扶,联系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为牧区捐赠了1600多件新棉衣。


西藏比如县,一位纠结于离婚矛盾的藏族妇女带着3岁的小孩来寻求帮助,其丈夫在郑律师的说服下,从最初只愿意承担6万元的抚养费,到最后支付了12万元的经济补偿和抚养费。该妇女趁郑律师工作时留下3000元人民币就走了,郑律师发现后连忙让司法局的藏族干部追上去还给她。像这样谢绝困难群众红包的事情,在郑律师进行法援工作期间发生了无数次。农民工、少数民族困难群众都给郑律师送了不少锦旗和感谢信。


在西南国门拓展国际法律援助


郑律师在基层的“1+1”援助工作中,带过的民族大学生助手、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大学生志愿者有8人,在他“手把手”的带领下,当中大部分人都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有的考上检察院或法院,为当地的法治人才建设再添新芽。


2018年全国西部律师论坛会议在青海省召开,郑律师在法律援助分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公益原则视角下的法律援助价值取向》的主旨演讲,得到司法部有关领导肯定。


郑律师10年公益服务,参政议政不辍,也主持或参与了多个科研课题,例如“经济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开设西部分所”“海外(一带一路)法援基金(部门)规划”“关于在青海设立世界生态环境仲裁中心”等课题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有的被采纳。“国家法治教育——司法部、团中央的1+1中国法律援助行动”课题研究已由中国政法大学结集出版,郑律师还同时完成了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课题研究。


2020年4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因为涉境内外法律事务繁多、专业性强,自贸区党委政府创新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供给模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如何在自贸区昆明片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中发挥独特作用”这一课题以政府采购形式对外招标,郑律师担任组长的课题组中标。课题组提交的《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支撑建立健全自贸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与化解机制》获得好评,为此,郑律师将作为昆明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与到自贸区昆明片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和自贸区国际商事争议多元预防与解决机制的构建及其运行工作当中。按照中央定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交汇点、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在拓展“一带一路”法律援助、创新自贸区法律服务体系制度的道路上,郑律师将以更大的干劲开启新征程。


文章来源 |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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