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师40年 | 陈舒:始于热爱,花甲女律师的法律情
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被称为“高效”“敢言”“善言”的代表;为慈善法奔走疾呼10年,她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慈善法落地实施。她,是陈舒。作为从事法律工作50多年的老法律人,她被称作律师业改革的“活字典”“图书馆”。恰逢广东律师协会成立40年,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不平凡的女律师,听听她与法律的精彩故事。
从事法律工作50多年的老法律人
陈舒是一名北京人,从14岁到现在年过花甲,她经历过新中国的艰苦奋斗时期,见证了改革开放的繁荣发展,且将自己的青春岁月、人生最美的年华都奉献给了祖国的法治建设。
14岁到延安黄陵县张寨大队插队,18岁成为当时陕西最年轻的女法官,1985年调到广州工作……陈舒在从事法律工作的50多年里,担任过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区政协委员和党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参与慈善法、物权法等多部国家法律制定修订,推动了中国的立法进程和广东律师行业的建设。
(七十年代初在延安)
(陈舒于黄陵县人民法院)
陈舒的法律路始于1970年。当时,在延安地区的黄陵县桥山公社插队的她,由于插队表现好,1970年5月,被抽到黄陵县当时的公检法当干部,开始了长达50多年的法律之路。
1973年,法院恢复。随后,陈舒当上了该县法院的副院长,成为当时陕西最年轻的女法官。
1979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拉开了帷幕,陈舒开始负责黄陵县法院复查冤假错案的工作,对文化大革命中判决的“反革命恶毒攻击”案件全部进行了复查。正是在这一过程中,陈舒感受到法制对国家对人权保障的必要性,奠定了她从事法律工作的信念。
她说:“一个国家没有法治,人民就没有灵魂,国家就没有前途。”
正是在这种信念的支持下,即使面对下乡办案睡在农民家炕上的粮堆、全县严重缺粮等艰苦环境,陈舒依旧努力克服困难,认真办好手上的每一件案子。
律师业改革的“活字典”“图书馆”
陈舒与广东的缘分源于1985年。
20世纪80年代,广东律师建设正处于初期阶段,人员十分紧缺。1985年,她从延安黄陵县调到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正式参与广东的法治建设。
1994年,司法部对律师行业进行改革,号召成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同年年底,广东省全面推动国办律师事务所向合伙所转制。
时任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副局长兼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陈舒辞去公职,到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做了合伙人,带头进行改革。时隔一年之后,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又要回转为国办所。陈舒于1996年转所到当时合伙人数不足的广州市金鹏律师事务所。从此,金鹏所正式成为合伙所。
从司法局到律师事务所,从一个岗位换到另一个岗位,工作内容在变,但陈舒对匡扶正义的热情、推动法治改革发展的初心从未改变。
2002年,广州市全面落实“两结合”律师管理,行政公务员要从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彻底脱离。陈舒服从组织,辞去金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身份,上缴律师执业证,停止执业,受聘为广州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成为全国首个从执业律师中聘任的专职秘书长,一直任职到2009年。
陈舒还曾担任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任职期间,她积极推动广州市司法局政治处、律管处,与广州市劳动局协调落实广州市全体律师转制前的工龄认定视为缴费工龄的政策,维护了全体转制律师的合法权益。
尽管改革之路面临许多挑战,但陈舒和其他法律人坎坷求索,攻坚克难,倾心尽力推动广东的法治建设。作为广东律师行业繁荣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推动者,她被称作律师业改革的“活字典”“图书馆”。
十五年全国人大代表履职路
在广东法律界提起陈舒,大家对她连续担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印象尤为深刻。陈舒早在2003年就被推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在当时的广东律师中比较少见。
据媒体报道,履职期间陈舒提出了近百个议案和建议,八成以上建议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参与了物权法、律师法、刑诉法、国家赔偿法、破产法、出入境管理法、慈善法、民法总则、电子商务法等法律的立法工作。同时,还注重致力于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推动出入境管理法落地实施
履职期间陈舒长期关注出入境管理立法,曾先后提出建议修改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修改出入境管理法。修订后的出入境管理法中,陈舒提出关于“三非”问题、明确公安部和外交部职责划分、非法就业的问题、国人优先等六个方面的建议被采纳。
陈舒回忆,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管代表联络的领导对广东的人大代表提议,在广东,外国人出入境的人数比较多,希望代表们可以对出入境管理问题作调研提建议。
为了不辜负这份嘱托和信任,她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网站,走进基层社区深入调研,与管片的民警、社区物业管理公司、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帮助外国人办理签证的中介机构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还向办理外国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具体求证,从基层一线了解外国人在中国出入境中的具体需求和管理中的疏漏,梳理出焦点问题。基于一线的调研结果,2010年,她领衔提出修订出入境管理法议案。
2010年3月,修法议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被正式立为会议议案,《出入境管理法》的修改大幕正式被拉开。2012年6月30日,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立法,并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为慈善法奔走疾呼10年
十年磨一法。为推动《慈善法》立法,将慈善置于阳光之下,陈舒奔走疾呼了10年。2007年,陈舒就牵头对《慈善法》立法提建议,建议改变只有八个国家级基金会才能募捐的现状,推动慈善回归社会行为。此后每年全国两会,她都提出了与《慈善法》相关的建议。
10年来,陈舒以自己的方式,深入地调研、执着地推动,积极参与到《慈善法》的起草过程中。期间,她曾多次前往广州市各个慈善组织,调研其运作情况,长期推动慈善立法,陈舒的工作成果受到了全国人大的关注。在《慈善法》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大内司委三次抵达广州调研,听取陈舒及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募捐条例》起草者等广州立法工作者的意见。陈舒与其他立法工作者共同起草的《慈善法(广州市建议稿)》,是全国人大内司委收到的7个建议稿之一,也是唯一的地方建议稿。同时,《慈善法》三审稿中采纳了陈舒等代表提出的6条建议。
回忆起这段经历,陈舒擦着眼泪说了这样一段话:“十个年头了,我自己都烦我自己了,我也不知道为《慈善法》提了多少回意见、写了多少回材料,我都让人烦我了。”
最终,陈舒10年的奔走疾呼有了回应,“怀胎”十余年的《慈善法》终于有望瓜熟蒂落。十二届四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通过,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分组讨论会场上,提到推动慈善法的过程,陈舒数次落泪。那一行热泪,饱含她长年调研和呼吁的辛劳与成就感。
此外,陈舒还热心公益,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投身慈善活动20几年,历年累计志愿服务逾10000多个小时。
关注民生疾苦解民忧
几十年来,陈舒不停地奔走在人民群众中。基层工作的琐碎艰苦,养成她耐心、坚韧的性格,也促成了她关注民生疾苦。15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履职路程,她一直努力为维护“农民工”等劳动者、老年人、困境儿童权益呼吁,帮助其维护正当权利。
2003年,作为第一次出席全国人代会的代表,陈舒就领衔提出“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议案”,关注“农民工”加入全国总工会的问题。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那时已有9000多万农民离开土地到城里打工,但当时我国却没有一个机构或社会团体作为他们的代表,来维护他们保护生存的权利、发表意见的正当利益。陈舒正是看到了农民工在社会上的无助和困难,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其生存状况,让困难群体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她的议案在当时引起了与会全国人大代表的共鸣,社会困难群体生存状况引起最高权力机构的关注。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在十届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上,专门提出了农民工的问题。2003年9月,九届全国职工代表大会上,把农民工入工会写入工会章程。
“调研时,看到困难农民工那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我流泪了。我心里就想,如何对得起他们热切的希望,如何能够用自己的学识,真正把人民的呼声传递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去。责任和压力是非常大的。”陈舒说。
回顾履职路途,陈舒说自己受人民委托,尽最大努力为人民做事。
(陈舒(左三)与十一届全国人大律师代表留影)
年过花甲的陈舒,说起议案和调研,依然有十足的精神头,声音坚定有力。15年的履职路,陈舒用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国家立法,推动改革发展。同时,也切身感受到了我国立法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不断进步。
2018年2月后,陈舒不再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但她依旧心系中国的法治建设。陈舒坦言,自己就算不当代表了,作为公民,也会盯紧各项立法的实施。而她,也在为继续推动立法进程身体力行。疫情期间,陈舒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分别针对《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的修法工作提出了意见,为疫情防控建言献策。“哪怕有一点点推进,就是好事。点点滴滴的思想火花,可以汇集成改革发展前进的浪潮。”她坚定地说。
现在,陈舒又当回了一名律师,她说从事律师行业有苦有甜,她始终还是热爱这个行业,希望在这个行业里把工作做好。目前,她在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继续行走在律师行业的道路上。
法治建设之路任重而道远,期待有更多像陈舒一样的律师,在实现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承担起律师应有的政治责任,贡献律师最大的力量。
资料来源 | 陈舒律师、省律协、广州律协、部分媒体报道
组稿、编辑、排版 | 晓玲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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