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部分法院及看守所政策要求有新变化
近日,深圳市和东莞市出现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部分地区法院、看守所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律家君汇总如下。
深圳市
深圳律协温馨提醒
根据上级有关单位最新防疫工作要求,即日起深圳市各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均需提供两次(一次核酸检测后,72小时后再测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律师会见时需穿防护服,佩戴口罩,全市看守所仅办理视频会见。
请各位律师配合有关单位防疫要求,提前合理安排会见。
东莞市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将本院近期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当事人优先通过线上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粤康码、行程码及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具体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1.立案事务。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低风险。
立案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11765。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523008。
2.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诉材料的,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邮编:523008。
3.涉诉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0769-22381483。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科,邮编:523008。
4.生效证明。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具。
咨询电话:0769-89811773。
5.其他事宜。当事人需要办理提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办理。
二、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0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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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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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将本院近期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当事人优先通过线上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粤康码、行程码及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具体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1.立案事务。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低风险。(法庭立案方式参见附件中的地址和电话)
立案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89181、89889151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523985
2.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诉材料的,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咨询电话:0769-89889181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
邮编:523985
3.涉诉信访。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0769-89889160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长安镇莞长路158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室
邮编:523985
4.生效证明。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具。
咨询电话:0769-89889293
5.预约阅卷。暂停现场阅卷,特殊情况需要阅卷,须先电话或网上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申请电话:0769-89889631
网上申请:通过“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或者“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6.案件开庭。请联系案件书记员调整开庭时间或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
7.其他事宜。当事人需要办理提交纸质材料、收取诉讼文书等诉讼事宜的,请直接联系书记员以邮寄方式办理。其他查询咨询事项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或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办理。
二、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0日
附件:本院各诉讼服务场所邮寄地址及咨询电话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点击标题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现将本院近期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公告如下:
一、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当事人优先通过线上平台或邮寄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电话预约,并提供粤康码、行程码及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按指引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办理。具体诉讼服务事项指引如下:
1.立案事务
优先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https://www.dsfy.dg.gov.cn/)、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广东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申请网上立案、在线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低风险。
咨询方式及邮寄地址
• 立案预约、咨询电话:0769-89808666
•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立案庭
• 邮政编码:5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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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再审
当事人提交再审申诉材料的,优先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咨询方式及邮寄地址
• 咨询电话:0769-89808815
• 材料邮寄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立案庭
• 邮政编码:523710
3.涉诉信访
当事人申诉信访的,优先通过信访接待电话反映情况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
咨询方式及邮寄地址
• 信访接待电话:0769-89808809
• 材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信访办公室
• 邮政编码:523710
4.生效证明
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进行线上开具。
温馨提示
• 咨询电话:0769-89808666
• 或电话、微信联系案件助理或书记员
法官团队工作微信查询方法▼
5.预约阅卷
暂停现场阅卷,特殊情况需要阅卷,须先电话或网上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温馨提示
• 申请电话:0769-89808343
• 工作微信号:18566930908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添加工作微信号▼)
• 网上申请:通过“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或者“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
6.案件开庭
请联系案件书记员,确认是否调整开庭时间或采取线上开庭方式进行。
二、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0日
以上内容请以各单位最新公告内容和规定为准
供稿 | 深圳律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编辑、排版 | 锐铫
校对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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