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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员工解除劳务合同,补偿金要不要扣个税?后续怎么做账?这些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猫叔答疑群里面一个小伙伴提问,关于公司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这个事情,需要不需要缴纳个税?以及后面怎么做账务处理?猫叔给大家简单捋一捋这个事情。
请教一下,员工因伤不能工作,公司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给了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一万多元和困难补助,这个需不需要交个税呢?后续怎么做会计分录?
一相关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款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执行时间:2019年1月1日起
背景:因为疫情影响,某大型影业公司与主管小张和员工小王解除了劳动合同,2020年2月支付了小张经济赔偿金30万元,2020年3月支付了小王经济赔偿金20万元,(假设两个人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均为3年,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1. 小张于2020年2月取得离职补偿金30万:
计算免税额:8000*12*3=288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300000-288000=12000
该笔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税率3%;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2000*3%=360元;
(注:个税申报系统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这项进行申报个税。)
2. 小王于2020年3月取得离职补偿金20万:
小王取得的离职补偿金20万元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28.8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个税。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税扣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四相关补充
答:不可以!首先,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而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不属于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范围了,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同时,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所以也不能作为计提三项经费的基数。(提醒:支付给离职人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2.困难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第一种情况:是从工会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这个是免征个税的,所以也不需要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第二种情况,困难补助是公司直接出的,一般财务处理时都会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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