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你们的“哆啦”猫叔,财务人员有着各种各样的办税问题,为了帮助大伙不走税务弯路,猫叔开展了【每日说税】专栏;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1.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
2.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或受托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3.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4.将购入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的场地进行育肥、育秧等再种植、养殖,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使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且并非由于本环节对农产品进行加工而明显增加了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一)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八)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注:猫叔,一个佛系的中年爱猫者,致力于分享财税好文章,对于上述内容有什么疑问或者有关的税务问题,欢迎大家多留言,文章发布后当日猫叔会尽量都回复,往期留言随机回复。(所有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办税依据,具体执行请以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