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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知识|税收(二)


上期小新为杏仁们讲解了

与税收相关的历史、概念等

那么这期,

小新将为大家拓展一些税收的政策。



财税小知识

·税收制度构成

·税收分类及税种

·税收的特征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

税收制度构成的七个要素





1、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

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

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

3、税率

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与超额累进)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

是指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

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的按次与按期征收两种。

6、纳税地点

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一般是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发生地。

7、税收优惠

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从目的上讲有照顾性与鼓励性两种。



2


税收分类及税种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比如增值税:我校师生外出参加创新创业比赛等,乘坐火车飞机往返所花费用为5088元,商家增值额为288元,纳税人只对增值部分交纳增值税.比如税率是7%,应该纳税:288*7%=20.16元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3


税收的特征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固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4


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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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且可以申请1万元的创业实体补助,详见政策扶持服务平台。(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



今天的财税小知识就讲到这里啦!

看到这里你有什么收获呢?

赶快给小新留言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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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赖诗茹

文字/双创财务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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