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互联网巨头垄断愈演愈烈,谁来保护我们自由选择的权利?

2017-07-06 财经三分钟

编辑 | 杨瑞

来源 | 港股那点事(hkstocks)


最近最大的新闻,无疑是招商银行向上海高院申请财产保全并被高院接受,贾跃亭夫妇及乐视系3家公司的12.37亿财产被法院冻结。


联系到贾跃亭5月21日辞任乐视网总经理,以及6月13日卸任乐视控股法人代表,这些是否都意味着,曾经风光一时的乐视系,已无可挽回得走向衰落,只是在时光隧道里空留下一个模糊而又悲凉的背影? 


市场对此事多是趋炎附势的幸灾乐祸,偶有客观的会承认贾跃亭是一个时运不济的悲情英雄,总之视角都集中在乐视与贾跃亭本身,极少、极少有人意识到,贾跃亭的出局,对这个社会、对中国互联网行业意味着什么。


好在还是有清醒者,以下是对一个大咖朋友圈的截屏:


“真心希望贾总能挺过去。他是唯一一个在BAT恐怖黑洞压制下,曾经看到逃离希望的互联网创业者,其他创业者,要么早夭,要么缴械,要么委身我真心不希望中国互联网的天空遮盖的,只有BAT的乌云。传统企业的垄断,最多影响生活的某一个方面,互联网巨头的垄断,可以让你无处可逃。”



是的,贾跃亭的出局,绝不仅仅只是他个人的悲情:它或许意味着,我们这些芸芸众生,离任人摆布、无处可逃,也不远了。

1

对一个民生社会而言,集权是最大的恶。我们都知道斯大林、希特勒集权后,给本国人民、给全人类带来了什么。


对一个商业社会而言,垄断是最大的恶。我们都知道“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对消费者意味着什么。


垄断与集权,本质上并无区别:最开始,都是以人民或者人民利益的名义,把权利(定价权与决定权)集中掌控在自己手上,之后开始予取予夺。


也正是因为如此,世界各国都出台了反垄断法,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竞争。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Sherman Act),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该法规定:凡以托拉斯形式订立契约、实行合并或阴谋限制贸易的行为,旨在垄断州际商业和贸易的任何一部分的垄断或试图垄断、联合或共谋犯罪的行为,均属违法。


根据美国反垄断法,一旦企业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将可能面临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拆分等多种惩罚。在具体司法操作上,美国奉行诉讼“多轨制”: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均可直接对涉嫌垄断的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在美国早期的几个反垄断案例中如1911年的美孚石油公司案和1983年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案,均是因为企业规模过大,妨碍或限制了竞争和贸易,而被判垄断成立并被肢解的。


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发展,特别是随着信息产业迅猛发展、企业兼并风潮和全球化势头的加强,一些科技互联网巨头所占市场份额,及其客观上形成的垄断已无法遏止,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似乎不能再成为判定垄断的指标,美国反垄断焦点顺势转向滥用已形成的垄断地位,非法进行不正当竞争。最经典的案例,就是98年美国政府状告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诉讼。


➤1998年5月,美国司法部与20个州分别把微软公司告上了法庭,起因之一是“微软将IE浏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不公平地限制了竞争对手如网景公司的的浏览器软件, 涉嫌滥用垄断力量,进行了不正当竞争。 


➤2000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初审裁定微软公司违反《谢尔曼法》,并处罚微软将其公司一分为二。后微软提出上诉,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于2001年11月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微软在支付巨额罚款并取消捆绑销售,承诺未来也不会有任何类似行为后,才得以免遭肢解。 


联邦法院想披露的信息再明显不过:可以在规模与市占率上做大做强,但企业决不能滥用这种垄断地位和力量,方可相安无事。


该案裁决后,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如是评述:我们应该象警惕与厌恶纳粹一样厌恶垄断。垄断会扼杀我们这个国家的创造力。


➤最新的案例是: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宣布,由于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家服务Google Shopping,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决定对谷歌处以24.2亿欧元(约合27亿美元)的罚款这笔罚金是欧盟反垄断史上最大一笔罚金,超过了欧盟2009年5月对英特尔开出的10.6亿欧元的罚金。


谷歌需要在未来90天内结束其反垄断行为——必须采用相同的流程和方法来定位和展示搜索结果页面中竞争对手的购物服务。欧盟委员会会密切监测其是否合规,且谷歌有义务向欧委会通报其整改行为和结果。如果谷歌未能遵守欧委会的决定,则谷歌母公司Alphabet将需要承担其全球日平均营业额5%的巨额罚款。 


除了这个罚单之外,谷歌还可能面临其他的民事诉讼受到谷歌不正当竞争影响的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提起诉讼,而新的欧盟《反垄断损害赔偿条令》,也更容易让受害者得到赔偿。

2

现在回到我们这块神奇的土地。


我们都经历过一部手机一万块,一条短信一块钱,打电话需要“漫游费”,油价、电价任何时候想加就加的痛苦与无奈,这都是传统行业被垄断的典型恶果。


但,这只是过去——传统行业的垄断,最多只会影响到生活的某一个方面。如今的互联网巨头垄断,则会让你无处可逃。


过去几天,深圳“网约车新政”过渡期结束,滴滴正经历着它史上最大的“车荒危机”。“附近暂无车可用”和“临时调价”成了滴滴的常态。曾经声称为广大群众带来出行便利的滴滴,却只给挤不上大巴的上班族留下两个“残忍的”选择:


1)加价1.5倍打快车上班,住得稍微远点的、到单位要50元起跳;

2)加20元调度费打个出租车,还得看司机愿不愿意接单。



有人说,滴滴不加价的时候,大概就是你根本不需要打车的时候。


曾经那些谁都打得起滴滴、出租车也招手就停的日子,我们怕是再也回不去了。


其实重点还不是“车荒”引发的加价。重点是:滴滴凭什么决定我们每天要花多少钱打车?在那些还没有滴滴的日子里,出租车敢在暴雨天坐地起价吗?


这样肆无忌惮的加价30%、50%,什么时候竟成了一种众人不得不接受的常态?如果不是因为一家独大,占据90%以上的市场份额,滴滴敢这么肆无忌惮地加价吗?


所以说,就算没有“车荒”或暴雨天,垄断市场后的滴滴也注定会让越来越多人打不起车。


大家还记得,当初滴滴收购优步,闹得沸沸扬扬的反垄断争议吗?


2016年8月1日,滴滴宣布收购优步中国,讽刺的是,这一天恰巧就是我国《反垄断法》生效8周年纪念日。


《反垄断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而“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是其根本目的。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禁止的三类市场垄断行为。而就滴滴并购优步而言,明显涉嫌构成“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然而,最终滴滴还是成功并购了优步,所谓的反垄断审查也不了了之——在网约车合法化不到4天,占据市场前两位的企业宣布合并,而《反垄断法》却保持了耐人寻味的沉默,这绝不只是一个巧合吧?


而滴滴只是互联网巨头垄断衣食住行乃至生活方方面面的一个缩影而已。


4月6日,合一集团(优酷土豆)宣布,与阿里巴巴集团已完成合并交易,正式成为阿里巴巴旗下全资子公司。庞大的阿里巴巴集团再添新丁。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国内互联网行业频繁上演行业并购案例,滴滴与快的、58同城与赶集、美团与大众点评、携程与去哪儿等知名互联网企业先后宣布合并,而所有这些合并背后,基本都是资本,尤其几大巨头BAT资本的身影


据市场情报公司Mergermarket 的数据,百度自2012年以来并购规模为80亿美元,而阿里则在金融、体育、健康、娱乐和商业零售领域全面出击,过去五年间已经投入419亿美元用于投资并购。至于腾讯,它在过去5年间花费在投资并购上的金额至少高达625亿美元,超过阿里和百度的总和。


当老百姓还在为了互联网企业打价格战叫好,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的时候,却没意识到互联网巨头们在一个个细分领域里疯狂烧钱、并购、“占坑”,其最终目标就是为了形成垄断,消灭其他渠道和竞争者、掌握定价权。


团购界的两家巨头合并之后,要求商户缴纳5000到20000元的上架费,同时还提升了团购服务的抽成比例。而两家打车公司合并之后,就以管理者的姿态发布行业标准,更让市场瞠目结舌。


作为2015年几起互联网并购案的资本推手之一,华兴资本包凡非常赤裸裸地表达了他这么做的目的:“实际上我们干的事情某种程度上都是想创造一种垄断。”


垄断为何?为何垄断?


滴滴正经历着它史上最大的“车荒危机”。但即便不车荒,它也终将让人“打不起车”。

百度作为唯一的搜索引擎,向你推送着所有他自己想推送的内容,腾讯也在微信上删着它不想看到的文章,我们能看到什么,腾讯有极大的话语权,而马云先生甚至想把中国人的大健康都包办——以后你要花多少钱挂个号,估计得马总说了算。


与此同时,58决定着我们去哪儿租房,大众点评决定着我们去哪儿吃饭,万达则决定着“我不是潘金莲”的票房。


事实上,京东正和阿里打的新零售大战,不论谁赢,最终输的,大概率都将是老百姓。


按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今天我们从“烧钱”中享受到的实惠和便利,未来都终将会加倍还给寡头垄断的互联网巨头。中国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将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又一层地被少数几家互联网巨头剥开、占领,无可遁形,也无处逃离。


斯大林不是天生的恶魔。是人民授予了他无约束的集权后,他才成为恶魔。


没有人能抵制生杀予夺的权利的诱惑,商家也一样。


垄断为何?为何垄断?


有几个中国巨无霸有足够的社会责任心?


要到什么时候,我们才会对互联网巨头的垄断悚然心惊呢?

3

互联网巨头这种全方位的垄断,除了带给最末端消费者几乎必然的伤害以外,最最关键的,是将对财富的创造源头形成黑洞一样的挤压与吞噬。


这对一个社会的创造力与进步而言,堪称噩梦,而这是在中国正在上演的一幕:在中国,垄断者正在主导新兴创业者的命运


最近,最热门的共享单车概念的两大对手公司:OFO的投资人朱啸虎与摩拜的投资人马化腾在朋友圈“互怼”事件,引起了媒体与公众的围观。代替互联网创业公司发声的,不是公司本身,而是它们的投资人。这一反常现象,或许清晰反映了:谁,才是这些公司命运的真正主宰者?


如同今日之高考状元,早已不是出自寒门一样,今日之创业,也早已不是草根创业者意志力与创造力的比拼。


拥有足够资本、资源优势的互联网巨头们,但凡他们看上的领域,都会采用一种无比简单粗暴的玩法:一轮又一轮的巨额融资,比赛烧钱,烧掉所有路上的生物,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而新兴的创业者,比拼的是谁能够傍上大腿,谁能在这场烧钱游戏中撑到最后。


资金耗尽的一方出局,留下的一方拿走整个市场。


经历过整个过程,深谙个中玩法的滴滴创始人程维说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留给创业者的机会不多了”。 


这话,冰冷、残酷,但却异常真实:哪个创业者有能力在盈利模式尚未清晰的情况下,先不管三七二十一,疯狂烧上百亿美金?


只有已经建立垄断地位的互联网巨头,以及或多或少有巨头身影的资本可以:因为他们玩的,不是创业,是杀人。想走的路上的人杀光了,业也就创起来了。


而在这种巨头压城、黑洞一样的环境里,垄断的力量越强大,逃离它们就越需要非常手段,高负债、加杠杆几乎是必须的。


一位曾经公开指出BAT是压在创业者头上三座大山的创业公司董事长、乐视创始人贾跃亭为了破局而出,就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被迫将资本、公司与个人三方利益捆绑在同一战车上,用高杠杆做了一场非生即死的豪赌:贾跃亭像极了德州牌桌上的赌客,明知别人看尽了他的底牌,仍不顾一切大喊一声:All  in。


他别无选择。


市场多在幸灾乐祸一样批评贾跃亭做PPT、讲故事、铺摊子烧钱,但以讲故事、融资规模、烧钱速度而言,那些互联网巨头推动的哪家公司,又不是贾跃亭?


这就是我为何说贾跃亭的出局,其实是中国互联网生态、创业生态已确定恶化的一个精确指标。


无人能创业,无人敢创业,这个社会,有前途吗?

4

互联网最重要的精神曾经是开放、平等、协作与分享


但现在看来,行业的发展正确定在背离这一精神,在中国土地上尤甚:中国互联网巨头的做派与吃相,其实与我们深恶痛绝的“三光政策”,没有本质区别了。


在宣布将以140亿美元代价收购Whole Foods后,美国总统特朗普公开表示:贝索斯存在“巨大的垄断问题,因为他掌控的东西太多了。”


贝索斯一定能掂量得出这句话的份量:美国人说你垄断,可不是会允许象滴滴这样玩的——一边说自己不涉及垄断,一边肆无忌惮提价。


那么中国老百姓呢?


谁来保护我们不在互联网巨头垄断的浪潮中,失去那份看似卑微,却弥足珍贵的自由选择的权利?



重金征稿,一经采用,稿费2000-5000元,在后台回复“征稿”了解详情。

若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电话:18664516686,商务合作请加QQ:453658296

免费订阅2017年最佳微信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