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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高原,毕节市大方县,古为梁州南域荒地,商属鬼方;今居住着汉、彝、苗、白、仡佬等23个民族。从广州南站到大方县,五个小时左右的高铁车程;虽已快六月,但相比较于此时南方的闷热,大方县似乎还有南方秋天的凉意。
这是一件几乎整个村小组的村民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件,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了30位“滥泥组”的村民两年至八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有三分之一村民是60到80多岁的老人,而且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被抓、被判刑,甚至还有全家人都被判刑的。
毕节村民“涉恶”案,由于大部分村民家庭经济条件都不太好,所以在一审时基本上家属都没有聘请律师,而是由法院指定的本地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本以为一审法院会实事求是,公正处理,然一审法院对各位村民却判处了如此重的刑罚,当事人和家属纷纷对一审判决不服。为了帮自己的亲人伸冤,家属找到了徐昕教授;由于家属强烈喊冤,具有怜悯之心的徐昕教授最终决定帮帮这些村民,安排了律师团队以“准法律援助”的形式介入该案的二审辩护。
如果仅仅看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和案件中的笔录材料,这些村民似乎确实让人“憎恶”,因为这30个村民被法院认定从2011年到2018年间,在别人办丧事的时候,先后以“堵坟”方式不让他人在山上进行“埋坟”,从而进行敲诈勒索14余起,前后得到款项合计约14万元。还有一起案件,是因为村民们就违法承包林地、卖墓地的事情和原村委会主任陈生明进行理论,双方对峙了有7个小时左右,但一直等警察上来处理,就这样居然也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是对陈生明进行非法拘禁。我和一审本地的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联系沟通本案时,本地的法援律师也说这个案件很冤,希望新的律师团队能及时介入,帮助村民们。因此,案牍的背后,客观真相是否真的如此?
为了及时了解案件真相,5月25日晚上9点多的,我和李律师作为辩护人,先期抵达了大方县;并在5月26日上午来到大方县看守所,分别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段习友和段永昌(为两父子),看守所会见的过程很顺利。
我的当事人段永昌已经77岁,白发苍苍,身患高血压,听力也不太行,说话乡音也比较重。虽然沟通会有点障碍,但从会见的交流中仍可以看出:段永昌是非常老实、淳朴的一个老人,很愿意与人讲道理,这点与一审法庭指派援助律师向我陈述对段永昌老人的印象时是完全一致的。段永昌被管教带出来,知道来者是律师,他显得很高兴,非常冤屈的说到滥泥村小组被抓的全体村民是遭到了打击报复,并说村民并没有为自己用一分钱,判他们敲诈勒索完全想不通,反复念叨说为什么法律不讲道理;且其也特别陈述到(大意),滥泥村村民小组组长段永全家族没有得到全体村民同意,占用村集体的山地,私自将大片集体山地倒卖给其他外地人用作“墓地“,卖了很多钱,但是却没给村里面,我们滥泥小组的村民”堵坟“也只是合理维权,就是不想村民集体的山地被段永全家族倒卖给他人作坟地,破坏山林;而至于公安的笔录,是因为自己也不识字,侦查人员说怎么签字就怎么签字。最后,段永昌含泪希望律师能为这些滥泥村的村民申冤。
从看守所出来,李律师也已经会见完当事人段习友,由于各自的当事人反映的冤情均较大,我们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在当天下午就马上去了案发的山地、坟地进行实地了解,还有走访了村民所在‘滥泥村”。
大方县的九层衙村,辖下有8个村小组,此次一审获刑村民所在的滥泥组就是属于九层衙村的一个小组。九层衙村山川秀丽,历史悠久,2000年全村已退耕还林1100亩(丈量亩);实施“天保”工程461亩,还绿于大自然,是一片无污染之地。九层衙村有两座人工饮水工程水库,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覆盖面积达90%以上。山中绿意盎然、风景独特;步入其中,山路崎岖,苲草丛生,路上还有蛇。两位辩护律师一路下来,来回二三十余里,但无心赏景;所到之处,两位律师的心情其实是非常沉重。因为通过此次实地的走访,发现真正的事实,的确远远比案件笔录中要来的客观、真实、震惊。
一、大方县的土葬风俗
大方县此地风俗特别注重人死后进行土葬,有很多城里或者其他不允许土葬地方的人会将墓址选在大方县辖下村庄的山里,包括很多的市县里的官员、商贾,甚至还有很多人在死之前,就会去选好墓地,叫”活人墓“,更有甚者为了修一个墓,就花了将近一千万,占地数十亩,豪华程度可堪比皇家陵园,造成了当地的墓地市场实际上是供不应求。
因此,有很多当地的村小组或者村委会干部会利用职权将属于村小组集体的山地占为己有,从而对外进行倒卖墓地,村干部自己获利颇丰,却没有村民什么事,所以某些村干部的个人行为实际上是损害其他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
据家属说,如果在冬天,当山林树叶掉落,可以发现这风景如画、茂密的林地之下,漫天遍野的居然全是坟墓,确实让人瘆得慌。
二、村民小组组长倒卖墓地
”滥泥村“组长段永全未经过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利用职权通过原村委会主任陈生明的非法承包村里150亩的荒山,但实际,段永全非法占有村小组里的集体山地应该有近千亩。十余年间,段永全家族毁坏林地,往外倒卖坟地。每座大概卖1万至2万,已经卖出数百座,获得的利益至少数百万元。甚至本村小组的老人去世埋在村里的山上,段永全都会阻止下葬,也要给钱买墓地才行。而其他去向他买坟地的也不是“滥泥组”的本村人,基本上都是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其中有好多还是政府官员,还不乏有厅级干部。
另外,经过律师走访还发现,村干部段永全家族将村集体的林地倒卖为墓地所在的源头,恰恰就是大方县的一处饮用水源,属于一、二级保护区。因此,毁林建墓,实际上不仅是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给当地的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三、村民护山护林之路
“滥泥村”小组一共有30多户居民,自从山地退耕还林后,村民基本上已经没有收入来源,青年也基本上外出打工或者去县城里工作,村中留下的基本上是老弱妇孺。但为了维护村小组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不让自己村小组的山地被段永全家族卖作坟地,因此,“滥泥组”的村民才自发采取“堵坟”的方式进行守护。也正是多年来,完全得益于被抓村民自发性的维护,才导致滥泥村小组并没有像其他村小组的山地一样,出现满山遍地墓地的情况。因此,滥泥组村民的维权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山地、林木。
但是,村民的行为必然是触动了“墓地”背后巨大的利益。而此次大部分村民被抓,导火索也恰恰就是一位叫刘兴君(不是同一个村)的外地人买了墓地,而被村民进行“堵坟”,并发生了争执。因此,在警察介入后,基本上参与去现场的村民都被抓;扫黑除恶运动之下,这些村民的维权行为被一件翻出来,被一审法院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
四、“滥泥村”之殇
我们两位律师来到了这个刚经历一场“浩劫”的滥泥组村庄,确实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这是本来就是一个很小、人口不多的村庄,但现在村里面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人被判刑,甚至还有一家人全部被判刑,全家至今都被关在看守所,因此,现在整个村已经看不到几个人,俨然已成一座“空村”。
我们走访了其中三位被告人的家,一个是在此案件中被判刑的张林家里,张林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家中六口人,是一个低保户,此次被判刑的有他和他的母亲穆朝珍,因此,家中现在只留下一个残疾人哑巴妻子,还有三个六、七岁的小孩。由于老公和婆婆全部被抓,哑巴妻子已经没有了经济生活来源,三个小孩子也无法去上学,他们住的砖房还是在镇政府专项扶贫下建起来的,还需要偿还政府的部分贷款,家里也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其中有一个小女孩,稚嫩又很胆怯的向我问到“爸爸和奶奶什么时候回来?”,无不让人动容、心酸。两位律师于心不忍,将身上仅有的200元现金给了小孩子。
两位律师随后到了被告人段永祥的家里,见到了段永祥老人,今年68岁,大概在90年代的时候因为被歹徒用土枪打瞎了双眼。但就是这样一个盲人,一级残疾,也不会写字,公安指控的证据中居然还有他的签名。而且,这样一个盲人居然也被一审法院定了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刑三年(适用了缓刑)。而与他相依为命,也已经67岁的老伴黄兴云至今还关押在看守所,段永祥老人只能孤苦的守在家里,一个人自己照顾自己。
最后,律师走访了被判了缓刑的80岁老人梁安富,这样一个连走路都不稳、要撑着拐杖的80岁老人,村里面当时只是分给他了100元钱,但是梁安富也被一审法院判了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罪。
真正的恶人在外;通过私力救济,守护山林,进行维权的村民却身陷囹圄,而且几乎是全组的村民。如果没有了“滥泥组”村民的守护,待到冬天来临,树叶枯落、绿色褪去,裸露的山中是否也已经是遍地“坟墓”,就如同现在眼前的森林这般茂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