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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车主:这样任性骑电动车,早晚出事!

南昌日报 2022-05-02

近年来,

各地都相继推出礼让行人、

礼让非机动车等文明举措,

但这种礼让也似乎给非机动车主

催生某种“纵容情绪,

大多数非机动车主都认为,

在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中,

机动车主就得承担责任。

可事实情况果真如此吗?



近日

南昌交警重拳出击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公布了一系列违法案例

桩桩都让人不禁唏嘘


一、2019年1月16日闯红灯

2019年01月16日19时50分,余**驾驶车架号为5951213********的无牌“雅迪”二轮电动车(后座载王**)沿青山湖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至青山湖大道顺外路口时闯红灯进入该路口,与在该路口由东向南左转弯行驶的由夏**驾驶的赣MP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本次事故致王**受伤,车架号为5951213********的无牌“雅迪”二轮电动车及赣MP9***号小型轿车两车均受损。


二、2019年1月19日单方事故


2019年1月19日17时左右,吴*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沿胜利中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军山湖大酒店门口时,遇施**驾驶赣A7H***小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该路段时左转掉头,两车在该路口相遇,吴*驾驶二轮电动车倒地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三、2019年2月1日醉酒闯红灯

2019年2月1日14:53分左右,王*醉酒驾驶南昌K83***二轮电动车(后座乘坐罗**)在南昌县澄湖北路行驶至澄湖西路路口,闯红灯由西往北左转弯时,与在澄湖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王**驾驶的赣MQ7***小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王*和罗**受伤的交通事故。

四、2019年2月8日与行人发生碰撞

2019年2月8日19时01分许在,周**驾驶南昌B785**电动自行车沿顺外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华电脑学院段,遇沿顺外路北侧路边由西向东步行的陶**(手持拐棍),周**发现陶**后刹车后车辆侧滑倒地,电动自行车与陶**发生碰撞,造成陶**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周**将电动自行车移动至路边。

五、2019年2月10日逆向行驶


2019年2月10日16:45左右,吴*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金沙大道由北往南逆向行驶时,与程*驾驶的皖K22***小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吴*受伤的交通事故。



六、2019年2月13日三轮电动车追尾事故

2019年2月13日8:10左右,熊**无证驾驶“彭友”牌三轮电动车(经司法鉴定该车符合机动车范畴),经212省道由北往南行驶至与新320国道红绿灯路口,因操作不当,其车辆前部与等候红灯薛**驾驶的赣A67***车辆尾部右后端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熊**受伤送医的交通事故。熊**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2月20日死亡。


七、2019年4月16日闯红灯


2019年04年16日13时15分,喻**驾驶一辆南昌L74***“小刀”电动车自行车在32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320国道842公里600米与望城新区物华北路交叉路口闯红灯行驶,遇徐*驾驶一辆赣A6S***小车在望城新区物华北路由北向南行驶,发生南昌L74***电动车自行车车头碰撞赣A6S***小车左前门,致两车受损、喻**受伤的交通事故。


八、2019年4月22日逆向行驶



2019年4月22日18:20左右,南昌县沿江南大道与鲁班路路口,聂**驾驶南昌K45***二轮电动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与李**驾驶赣MM1***小车由东向北右转通过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聂**受伤的交通事故。


市公安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1款第1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应当是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在这些事故中,

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炎炎夏日,

交通事故频发,

以下注意事项一定要记牢!

夏季行车特别提醒


切忌酒后驾车

夏季气温高,很多人爱喝酒解暑,但司机应谨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饮酒后会使人对外界的反应和控制能力下降,容易产生困倦,且对行车中的距离和速度等不能正确做出判断,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甚至危害公共安全。

切勿超速行驶

夏日柏油路面容易软化,使车轮与路面摩擦系数降低,制动性能下降,行驶中要注意控制车速,采取措施谨防不测。

切勿疲劳驾驶

夏日温度高,体力消耗大,尤其是中午,容易疲劳、打瞌睡。因此,要保持足够的睡眠时间,保证精力充沛。行车中如感到困倦,应及时停车,适当休息一会儿,待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确保行车安全。连续开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都应下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切忌穿拖鞋

夏日里很多朋友喜欢穿拖鞋,既好看,又方便凉快。有的甚至穿着拖鞋开车。其实这是很危险的,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如果踩油门或刹车时拖鞋不跟脚,很有可能延误刹车时机,造成交通事故。

不宜长时间开空调

一般装有空调器的车辆,密封性能较好。绝大多数人在这种环境中呆几个小时就会有头晕、倦怠的感觉,而且记忆力也会减退。同时,车内人员呼出大量二氧化碳,车内氧气急剧减少。建议开车人适当调节空调工作状态,或每隔一段时间打开车窗透透气。

不宜戴墨镜

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影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会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戴墨镜的司机作出错误的判断。研究表明,过深的墨镜会把司机对情况的反应时间延长100毫秒,增加2.2米的急刹车距离。


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来源:本报记者钟宏瑜、南昌交通广播

|编辑:刘佳珉、邹蓄锐

|审校:符洁蓓

|核发:胡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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