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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重磅发布!6月1日起执行!

南昌日报 2022-05-02


5月28日

南昌市召开

《南昌市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

规划审批管理规定(试行)》

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亮生介绍,针对居住区存在的“停车难”“充电难”“如厕难”及“活动场所少”“生活设施少”“房屋品质不高”等问题,南昌从建筑、规划设计入手,提高居住区便民服务设施标准,完善功能,为百姓解难,为小区提质。该《规定》涉及三大类设施,有十二条举措,将于6月1日起执行。


停车设施每五个机动车位要建设一个充电车位


第一条举措:

加长、加宽机动车位。随着我国计生政策的调整,家庭人口数量有所增长,购买较大车型的家庭逐渐增多。目前停车位设置仍以普通小汽车尺寸为标准,较大的车型停放后开门困难,容易剐蹭。为改变这一现状,《规定》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建的机动车位每10个车位中设置1个加大车位,在横向和纵向尺寸上各增加10-20厘米(由2.4*5.3米加大为2.5*5.5米)。同时,为方便设置大号车位,对地下室柱距也相应做了加宽要求。


第二条举措:

预留和建设机动车充电车位。5月20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登出“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我市第一时间落实该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要求。同时,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兑现我国签订《巴黎协定》承诺,国家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车。为从源头上解决新能源车“充电难”问题,该《规定》每五个机动车位要建设一个充电车位。


第三条举措:

保障特殊机动车位。设置一定比例的访客车位(100个配建5个),且为快速充电车位;访客车位就近设置在居住区出入口外或靠近出入口位置,方便使用的同时减少了对小区内部的干扰;无障碍车位靠近建筑物出入口或电梯位置设置,方便轮椅使用者到达。


第四条举措:

建设非机动车充电车位和共享车位。近几年国内发生电动自行车充电爆燃情况屡有发生,对市民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为此,我市提出了“电动车不上楼”的倡议,但目前居住区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很少,老百姓又面临充电难问题。为解决这个难点,《规定》要求居住区每10户设置1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同时结合居民楼位置,就近设置停车棚,并鼓励设置共享非机动车车位。


活动设施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170平方米


第五条举措:

强化老少活动场地。新建居住区需规划不小于170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且场地应开阔、视线通透、日照充足;结合养老服务用房在三楼及其以下楼层设置室内老年人活动用房,如不能在一楼设置的,还需配套设置担架电梯。


第六条举措:

建设全民健身场地。新建居民区需设置综合活动广场和跑道,其中活动广场须大于100平方米,跑道长度须超过200米;结合架空层或有顶盖的构筑物设置休闲场地,活动场地净高不低于3米,按每户不少于0.5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服务设施设置小于50平方米的便利店


第七条举措:

完善邮递设施。为适应智慧城市的需要,新建居住区应在人流出入较为便捷的位置、结合架空层多点设置快递驿站和智能快递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八条举措:

整合垃圾收集。固定设置生活垃圾中转收集点,每300户设置一处或者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300米的原则设置,并采用密闭式收集设施,设置位置应交通便利且对环境影响较小。


第九条举措:

升级便利商店。居住区须设置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的便利店,并充分考虑小型货车临时停放空间,店招、广告位要统一设置。


第十条举措:

建设公共厕所。新建居住区须规划设置24小时对居民开放的公共厕所,为休闲、健身的居民提供使用便利。


第十一条举措:

优化物管设施。新建居住区应规划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为便于居民办理各类事项,鼓励设置于1层至2层,建设位置不超过2处。


第十二条举措:

加大阳台进深。为满足不同住户需求,阳台进深由1.8米放宽至2.1米,进一步提高居住舒适度。


为了保障便民服务设施的落地使用,规定对设计、审批、监管及使用等不同部门提出了具体管控要求。后续,还需要广大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有效的维护管理。


|来源:南昌日报社记者 吴跃强、李天荣/文

|编辑:李翔|审校:邓桃英|核发:胡盛龙热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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