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处罚142人!南昌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
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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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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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巩固南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
全力保障公共安全
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南昌正在行动!
进贤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再次提醒
任何单位未经申请并获批准,
任何个人任何时间,
在我市各县、区公布的禁燃区内、
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春节期间,全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排查整治,对烟花爆竹制造存储、销售渠道进行专项清查,并深入重点区域开展高密度、高频次巡查执法,全面杜绝违法燃放行为。
这些相关规定赶紧了解
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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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 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是
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
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
尤其是春节期间,
这些问题更加不能忽视!
赶紧转发提醒!
大家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
一起过个祥和平安的春节!
|来源:南昌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欢、南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