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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区征迁群众的一封信/关于封丘新区征迁补偿和依法整治私搭乱建的通告



致新区征迁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征迁群众:


首先,感谢您和家人们对封丘新区建设的大力支持。

城南新区、“飞地”园区建设项目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是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建好城南新区、“飞地”园区,对增加居民收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现在,城南新区、“飞地”园区周边配套设施已率先启动,天然渠滨河公园基本建成、大功湖主体工程年底即将完成、兰原高速即将建成通车,安置区位于大功湖以北、滨河公园以南,西邻高速连接线,是城南新区黄金地段。

将来一片片工厂园区、一座座医院学校拔地而起,养老设施、剧院、场馆一应俱全。每一个项目的建设都需要在征迁群众的配合下顺利完成,而你们的亲身经历也成为这座城市“美丽蜕变”的见证人、参与人、受益人,更将成为全县人民的羡慕对象。

城南新区、“飞地”园区先期征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在推进过程中部分村民不理解、不配合,对征地工作不认可、不签字,并在原有宅基上抢建、乱建,导致现有住房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本次征地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执行,坚持“以宅为主、人宅结合、公平公正、违法多盖不多得、守法少盖不少得”的原则,补偿标准统一 ,一把尺子量到底,一视同仁。在此,希望每位村民都能积极响应,密切配合,尤其是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支持新区建设,工作人员要公平公正,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对私下串联、弄虚作假、漫天要价、无理取闹的现象,将坚决从快从严予以打击。

“早签协议早得利,观望拖延不沾光”。城南新区、“飞地”园区建设是我们必须要完成的硬任务。我们也做好了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的充分准备。突击抢建、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由专人24小时巡逻,一经发现立即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希望广大征迁居民,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早日签订征迁协议,早日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再次感谢您的大力支持,祝您合家安康、万事如意!









封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封丘新区征迁补偿和依法整治

私搭乱建的通告

为了保护被征迁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南新区与飞地产业园建设按计划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下发本通告。

   一、城南新区与“飞地”产业园征迁补偿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宅为主、人宅结合、公平公正、违法多盖不多得、守法少盖不少得”的原则推进征收拆迁工作。

(2)每户合法宅基地按照0.25亩(167㎡)计算,容积率控制标准(≤1.5)予以认定(暂定每户250㎡)。以土地确权证为准,如有未确权到位的,按照“村认定、乡审核、县备案”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3)人口认定以本村公安户口底册为依据,以拆迁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由村委按照“4+2”工作法研究确定。

(4)一孩多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一孩一宅”政策,多出的宅基地不允许房屋安置,按照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孩一宅情况,经村、乡(镇)认定,孩不照宅的可再安置房屋80㎡;超出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孩一宅情况,经村、乡(镇)认定,孩不照宅的可再安置房屋60㎡,均按建设成本价补交。

(5)多孩一宅、宅基面积超出0.25亩且孩子均已成家,经村、乡(镇)认定,原则上就本宅考虑分户安置。

(6)建房面积250—600㎡部分,房屋安置后剩余面积按照农村建房成本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建房面积超出600㎡的部分,按照600—800㎡、800—1000㎡、1000㎡以上划分三个梯次,并按照评估价逐梯次核减20%补偿;建房面积不足250㎡部分补齐建设成本后,可进行房屋安置。

(7)四世同堂且没有分户的,参考新乡市内其他县市相关实施办法,由村委按照“4+2”工作法研究确定后,可再安置房屋40㎡。

(8)出嫁闺女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原则上不予安置,特殊情况由村委按照“4+2”工作法研究确定。

(9)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的公职人员,房屋补偿安置要与村民待遇有所区别,由村委按照“4+2”工作法研究确定。

(10)服役军人、在校大学生等户籍未在本村的,原则上按照村民待遇安置补偿。

(11)非本村村民经村委许可在村内建房的,原则上只考虑安置一套住房。

(12)村民安置房为大产权房,签订预征收协议后,房屋补偿安置一律不再随建筑面积、人口增减而变动,待安置房建设完成后,预征收协议转为正式协议并启动村庄拆迁。

(13)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联户签订协议的给予货币或安置面积奖励,但每户奖励安置面积不得超过20㎡。

二、依法整治私搭乱建

为加强城南新区与飞地产业园首批征迁村(城南新区4个:城关乡陈堂村、山里寨村、杨徐寨村,鲁岗镇黄寨村;飞地产业园3个:王村乡前方庄村老宅区,城关乡中孟村、西孟村)建设管理,提升村民自觉遵守城市规划管理意识,在上述村庄开展私搭乱建和违法建设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整治内容。城南新区与飞地产业园首批征迁村不得再新建、扩建、改建、翻新房屋或附着物等设施,正在建设中的,立即停工、维持原状。

2、依法拆除。未按要求停工的一律由城管、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单位和乡镇政府依法予以处罚并拆除。所有私搭乱建、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3、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和不配合违法建设整治的,由纪委监委、检察机关依法依纪予以处理。对干扰、阻挠有关单位依法实施整治行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举报电话:8286866   8299685  15617151625

5、本通告解释权归封丘县人民政府。

                     

                               封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




监制:周玉廷

审核:贾自旺

编辑:蔡峻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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