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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领取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
关于领取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的通知
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已到学校,请相关同学凭本人学生证到大学生事务中心相应窗口领取,如要委托他人代领,请提供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时间:3月9日—3月20日(周末除外)。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通过大学生事务中心微信平台发送:“2017LZZS+学号”查询证书编号,并牢记编号取号前往12号窗口领取。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无需编号直接到12号窗口领取。
注:国家奖学金证书是由国家教育部印制;国家励志奖学金证书是由广东省教育厅印制。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8日
大学生事务中心 /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