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
共青团中央服务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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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启动了“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发动全团力量帮助大学生就业,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大局贡献力量。
现就“一般院校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计划”工作指引发布如下。
一、工作对象
以非“双一流”高校的农村、城市低收入家庭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需要就业帮助的毕业生。
全团每年帮助不少于5万名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找到工作。
高校团干部与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结对,摸清就业意向、提供就业指导、推荐岗位信息、关注就业进展、持续跟踪辅导,开展全链条就业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各级团组织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力所能及为结对学生提供“就业帮扶礼包”,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1. 组织参与
——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高校的校、院(系)两级专职、挂职、兼职教师团干部(含在团内担任职务的毕业班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均须参与到就业帮扶工作中来。
——以毕业班团支部为单位,结合学生家庭情况、日常表现等,向院(系)团委推荐爱党爱国、品行端正、积极上进、需要得到就业帮扶的低收入家庭学生1至2人。原则上,经团支部推荐的学生,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均需由各级团干部进行结对帮扶。
2. 进行结对
——高校团组织做好低收入家庭学生情况摸排,每名团干部每年与3至5名拟就业的低收入家庭学生结对,一对一沟通联系,点对点了解就业需要。团干部完成结对后,于每年3月底、10月底前,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录入全年两届学生结对信息。
——其他有就业帮扶需要的学生可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报名,符合帮扶条件的,高校团组织要主动对接,团中央将定期在后台查看有关情况。
3. 开展帮扶
——摸清就业意向。了解学生意向行业、岗位、城市、薪资待遇等情况,明确帮扶方向。
——提供就业指导。针对学生实际情况,帮助进行职业规划、就业政策讲解、简历制作辅导、面试训练指导等,为结对学生发放各级团组织募集到的“就业帮扶礼包”。
——推荐岗位信息。将来自各级团组织、学校就业部门、校友等提供的就业信息,与学生实际需求进行匹配,有重点的向学生推荐不少于2个与其就业意向相符的岗位信息。
——关注就业进展。定期联系学生,了解最新就业进展和求职状态,尤其要重点关注临近毕业还没找到工作的困难学生,帮助他们梳理当前问题、总结求职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及早确定合适岗位。
——持续跟踪辅导。学生确定就业去向后,继续指导学生完成就业协议签订、就业信息填报等工作,并就如何转换身份、快速适应职场等内容进行交流辅导。
4. 记录结果
——学生找到工作后,团干部登录“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填写学生就业情况。高校团委、省级团委可随时登录查看本级工作完成情况。
——团中央每年8月31日梳理统计上半年届次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12月31日梳理统计全年两届次毕业生就业帮扶总台账。
1. 加强岗位信息供给。团中央和各省、市级团委广泛动员国有企业、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和其他各级各类企业,通过“千校万岗”招聘会等方式提供就业岗位,高校团干部要及时将招聘活动、岗位信息送达结对学生。
2. 提供新媒体支持。团中央持续加强共青团服务青年就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团属新媒体矩阵,进一步加强岗位信息推送力度,为团干部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提供便利。
3. 广泛整合资源。团中央和各省、市级团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结对学生提供包含就业指导课程、职业测试体验和实物支持等的“就业帮扶礼包”,努力解决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团中央将通过实地走访、数据核查等方式了解各地、各高校就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将重点从帮扶学生就业人数、就业成功率、高校覆盖率和团干部参与率等方面进行工作评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团干部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实、弄虚作假、误差率高的省份、学校、个人予以通报。
本指引由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负责解释。
可登录“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或“团团微就业”小程序后台留言联系。
(点击图片即可获取全文)
值班编委 | 阚宝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