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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使用表情包!莫让表情包变侵权包

西安市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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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anjian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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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小编发现微信朋友圈

可以评论表情包啦!

伴随着新功能的出现

朋友圈也随之开启斗图模式

就在今日

“朋友圈评论表情包”功能突然下线

这波操作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网友纷纷表示

“还没有玩够,怎么就下线了呢?”

表情符号是一种新的网络语言

尤其是真人表情包

本身富有的趣味性和表现力

让其成为一种网络流行文化

甚至有时聊天“一言不合就斗图”

但若使用不当,不仅会造成误解

还会违反法律相关规定

真人表情包侵权案


2016年7月25日,“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躺”等葛优肖像图片,被演员葛优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2018年2月,北京一中院对案件作出了终审,驳回了一审中艺龙旅行网对葛优赔偿7.5万元不服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言论自由也并非没有边界

莫让真人表情包成为“侵权包”

真人表情包使用不当

可能会出现的侵权行为

真人“表情包”:肖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截图表情包:著作权

影视作品、综艺节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制作者和表演者依法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允许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恶搞表情包:名誉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中的规定,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怎样正确使用表情包

1.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取得许可。

2.不用于商业用途,不能丑化他人人格。

3. 使用表情包要考虑会不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会不会冲击社会道德和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斗图玩笑的同时

也切记不要挑战法律的红线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 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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