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来临!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公开宣判!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两起涉恶势力犯罪案公开宣判
01
韦某某等四人涉恶团伙案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今年是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完成“案件清零”“黑财清底”的阶段性目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晓华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长安区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由院长周新军担任审判长。
2015年以来,被告人韦某某(长安区滦镇街办西留堡村原党支部书记)长期纠集被告人刘某某(长安区滦镇街办西留堡村原监委会主任)、高某某(长安区滦镇街办西留堡村原监委会委员)以及该村村民杨某某等人,以村委会为幌子,长期插手西留堡村地界内的工程项目,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凡在西留堡村地界内施工的工程项目均要征得韦某某同意,否则无法顺利施工的恶劣影响,已形成恶势力。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决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刘某某、高某某、杨某某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彰显了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升了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02
杨某豪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豪、杨某坤等5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经法院审理后,于2020年6月18日进行公开宣判,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庭审,并监督庭审。
该案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某豪纠集被告人杨某坤、杨某森等4人,在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办周边区域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该团伙长期聚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最后认定,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恶势力团伙成立,并结合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量刑从重从轻的情节等各类综合因素,依法对被告人杨某豪、杨某坤等5人以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三年又二个月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相应处以罚金。整个庭审有序进行,被告人家属及媒体记者到场参与旁听。
文 / 向静、郭壮壮、郭向宏、马楠
编辑 / 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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