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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案件流转管理作用,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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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紧扣工作实际,强化案件监管。坚持“案件统一受理、录入、分流”等案件管理工作,精细案件流转过程,不断提高案件管理水平。
严把案件“出入口”关
·精细流转过程 提高案管水平·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案管部门对案件逐一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是否本院管辖、卷宗装订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否齐全、涉案财物是否到位”等要求,确保受理案件的质量。对于卷宗目录标注不规范、法律文书缺少必要内容等瑕疵的案件予以纠正并通知重新补送。上半年,该院案管办共受理审查各类案件495件,审核各业务部门移送案件784件。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精细流转过程 提高案管水平·
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涉案财物的入库和出库均在统一业务系统内登记、处理;并对各类涉案财物进行拍照编码留存,实行分类保管。上半年,案管办统一监管涉案财物入库14件,出库25件。
完善律师接待工作
·精细流转过程 提高案管水平·
加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明确案管工作人员办理律师申请事项的职责,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律师前来查询案件信息或阅卷时,为其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案件绑定、推行网上服务。严格制作上传标准化的电子卷宗,为律师提供使用光盘复制的方式进行阅卷,并加载防护措施,充分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上半年共制作电子卷宗333件,接待律师105人次。
文 / 孙艳阳
编辑 / 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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