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守护少年的你,长安检察进校园
守护“少年的你”
长安未检更精彩
民法典
进校园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全区各学校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教育氛围,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秋季开学“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正式拉开序幕,长安检察联合区教育局共同选定南街小学作为活动第一站。
民法典进校园
· 活动现场 ·
9月8日上午,未检检察官小姐姐早早来到教室,为孩子们带来了一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未检小姐姐首先引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对民法典的定位作为开场,提醒同学们要了解法律,善用法律。
之后,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从每个人何时开始享有民事权利、几岁可以做出法律意义上的决定等不同年龄阶段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浅显易懂地向孩子们进行了讲解。
检察机关如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号检察建议是什么”、哪些情况需要进行强制报告等内容……未检小姐姐详细具体地阐释了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和生活带来的影响,深入细致地讲解了检察机关如何运用法律守护“少年的你”,系统全面地诠释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深刻含义。
“我知道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从摇篮到坟墓,民法都伴随在我们左右”、“电影里有灭霸,原来法律界也有灭霸啊,哈哈,我可要学好它”……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纷纷举手,争相回答检察官老师的提问。
现场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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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结束后,检察官与学校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就校园安全管理、师生法治意识提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实地查看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制度情况,向同学们赠送了长安区检察院自己编印的法律科普书籍和定制LOGO小礼品。
此次宣讲是长安区检察院“守护‘少年的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的第一场, 受到同学们的热烈欢迎以及区教育局和学校的高度赞誉。后续,长安区检察院将继续就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展开系列活动。
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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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王瑜
图 / 刘新颖
编辑 / 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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