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脱
贫
攻
坚
— CHANG AN JIAN CHA —
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近日,对本辖区既是涉农困难户又是残疾人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了及时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元。
案件经过
2016年10月3日6时许,被告人司某驾驶无号牌黄色重型自卸货车沿西安市长安区环山路五台丁字口西500M处路南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点,将前方行人赵某碰撞致伤,司某驾车逃逸。
经司法鉴定:赵某伤情为重伤二级。经事故认定:司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司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长安区法院于2018年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九个月,并被判处赔偿赵某各种经济损失共计303824.93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两次申请长安法院强制执行,长安法院经多途径执行未果,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至今年3月,赵某未得到司某任何赔偿。
长安检察得知此事后……
司
法
今年3月,长安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得知此案情,通过审查救助申请人赵某提交的材料、实地走访赵某家庭和户籍地五台街道办事处后认为,赵某因交通事故致脚部残疾,无独立生活能力,其丈夫以打零工谋生,收入微薄,且其因借钱治病花费50余万元,负债无法偿还,生活极度困难,符合法律规定的救助情形,遂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最快速度完成救助程序,将救助金4万元发放到赵某女儿(赵某的委托代理人)手中。
救
助
此救助案件的办理
有效缓解了被救助群众的生活困难
帮其度过难关,并使思想得以精神抚慰
彰显了检察人文关怀
收获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
文 / 贺丰
编辑 / 果子
往期回顾
在最好的位置上做最好的自己 ——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瑜荣立“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