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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河湖长令 第一号

大冶市融媒体中心 大冶发布 2022-11-15



大冶市河湖长令

第1号


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六大行动”的命令


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夯实河湖管护工作基础,加快河湖问题整治,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兹命令,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碧水保卫战“六大行动”。

一、强化政治担当

当前“河湖长制”工作已经到了“啃硬骨头”和“真刀真枪”的吃劲阶段。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黄石市委、市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工作部署,清醒认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市委、市政府解决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决心和信心,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组织开展好碧水保卫战“六大行动”。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徒步巡河行动。各级河湖长要制定徒步巡河(湖)计划,市级河湖长每年至少全线徒步巡河(湖)一遍,镇级河湖长每季度至少全线徒步巡河(湖)一遍,村级河湖长每月至少全线徒步巡河(湖)一遍。要沿河湖水域岸线,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乱采乱挖、涉水违建、投肥养殖、非法捕捞等问题进行细致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销号式管理。同时,及时做好手机APP巡河巡湖“打卡”和纸质巡查台账记录。

(二)流域综治行动。各级河湖长、各河湖长制督导部门要掌握各自包保的河湖流域范围,涉及的镇村、河流、湖泊、水库、小微水体,以及存在的污染源、四乱问题等。按照“统筹兼顾、线面结合、多措并举、标本兼治”的治理思路,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域和陆地联防联控,以大冶湖大港、保安东西港、还地桥港、铁金港、界牌港、九眼桥水库等流域为单元,对流域内各类水体存在的垃圾乱倒、乱占乱建、水体污染等问题进行系统整治,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三)水质提升行动。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要以《大冶市重点河湖水质监测情况通报》等文件中的水质检测结果为指引,认真开展溯源调查,找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持续加强污水收集处理、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排污口集中整治以及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在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我市境内V类、劣V类河湖水质,确保全市水质持续稳定提升。

(四)河湖畅通行动。各级河湖长、各有关单位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着力解决违法私搭乱建、非法围河围湖(含矮围)、缩窄河道行洪断面、非法采砂取土、违法种植养殖、非法捕捞等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河湖畅通、行洪安全、干净整洁、水清岸绿。在全市重点河湖科学设置拦漂清漂设施,提升河湖保洁效能。

(五)能力建设行动。根据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各级河湖长名单。利用铜都大讲堂、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各级河湖长和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涉河湖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力。

(六)公众护水行动。推广“大冶市公众护水平台”微信小程序,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反映水环境污染现象、举报危害水环境事件,打造智慧治水体系。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大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不断增加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压实责任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管护员职责。各市、镇级河湖长要牵头抓总、以上率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抓好责任河湖的“六大行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六大行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

切实强化上级河湖长对下级河湖长和责任部门履职的监督检查、考核问效。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大日常检查督办力度,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各级河湖长、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将碧水保卫战“六大行动”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严肃处理。

此令。

签发人: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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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责编/张雅钦 李   珍
编审/祝望林
监审/刘凡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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