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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湖北省教育系统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开始啦!

2017-05-11 湖北省教育厅


近日,省委高校工委下发通知,启动申报推荐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新申报对象为党的关系在省委的高校、独立举办的民办本科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经我委申报省级文明单位。

此外,对36家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复查,对创建工作滑坡严重或存在一票否决事项及依法依规应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单位予以淘汰,淘汰空出名额由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新单位进行递补。



新申报对象范围

党的关系在省委的高校、独立举办的民办本科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经我委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符合省级文明单位标准的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


36家复查单位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广播电视大学、三峡大学、武汉东湖学院、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江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水果湖第一中学、水果湖第二中学、水果湖高级中学、水果湖第一小学、水果湖第二小学、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采取“名额递补”和“一票否决”方式

名额递补。依据《湖北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我委将对创建工作滑坡严重或存在一票否决事项及依法依规应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单位予以淘汰,淘汰空出名额由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新单位进行递补。


一票否决。在申报届期内(2015-2016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新申报,复查确认的单位直接“一票否决”: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有2名班子成员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发生严重违纪和违法的以及领导班子存在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事项的;

(2)单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以及存在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事项的;

(3)单位存在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事项的;

(4)单位员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以及存在其他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的;

(5)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单位申报(5月20日之前)。请于5月20日前报省委高校工委宣传处(省教育厅思政处)。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存在隐瞒作假行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逾期视为弃权。


集中述评(5月22日)。新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请于5月22日14:40安排本单位一名分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校领导到教育厅三楼多功能厅参加现场述评。


现场审核(5月23日—5月26日)。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组织力量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


网上公示(6月1日—6月7日)。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名单,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在教育厅政务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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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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