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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请你不要自降身份!

2017-08-14 律师小程序开发 法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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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界一直以来有种堪忧的现象,即“执业低俗化”。很多律师面临生存的压力,又苦于找不到正确科学的方法去推广自己,开拓业务。最终却采取了现在商业界早已经摒弃的低级推销手段。

  笔者曾经亲眼目睹在某些公路桥洞口,在一些路边的电线杆上豁然贴着“代为催讨债务,代理打官司”等字样的小纸片,上面写着某某律师大名及联系电话,而其旁边则是“专治性病”的老中医广告。还有各地交通事故处理点,各地看守所门口见人就发名片的“黄牛们”,这些“黄牛们”几乎控制了这些区域,而他们的背后就有不少可悲的“枪手”律师,拿着微薄的“黄牛”分给他们的办案费,穿梭奔波于各个看守所,法院。这些律师们每年需要办理数十起这类案件,拿到的费用却不及“黄牛”的四分之一。很多行内律师感叹,本地的交通案件或刑事案件,当事人直接找到律师承办的越来越少。笔者甚至还看到某处高档写字楼的电梯里居然贴着一张A4纸,上书“某某律师告全体业主书”,号召租户,小业主们群起组织起来跟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下面还留了详细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另一位同行笑着告诉笔者,这位张贴告示的仁兄不仅是位律师,还是一名知名法学院的副教授。

  有些律师在法院门口见人就发名片,更有登峰造极的律师搞一辆面包车上面竖个灯箱广告,在公检法机关门口来回流动。大家可以自行脑补,有没有乡村马戏团巡回演出的感觉?当然,不久,这位仁兄的这种推销行为就被相关部门勒令制止了。曾经还出现过一位外地去北京发展的律师,因为案源不足,便给法官们写信要求介绍案源,并承诺按比例分红,最后被举报吊销律师执业资格。

  如果说,上述这些例子比较极端,那么下面这些情况就很普遍了,比方说,明明是败诉的案件却拍着胸膛包赢,明明按照行业收费指导最低收2万元的案子,却以十分之一的价格承接了。一个需要全年服务的企业法律顾问居然只收全年2000元。笔者深深担心,这样低价承揽下来的律师会用心把业务做好吗?

  在当今这个被严重推销过度的社会,人人已经本能的反感和拒绝被推销。不要说上面这些低劣的“推销术”,乃至于“电话销售”,“广告寄送”都早已经效果甚微。

  这些人或许最初也是胸怀“济世救人,匡扶正义”的理想踏入律师行的,最后却被现实生存和发展的压力碾压得毫无尊严,甚至个别的还严重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同时是也给整个律师行业的尊严和声誉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那么,生存和理想,发展和尊严之间就真的没有一条兼顾的路径吗?

  其实不然,出现上述这些情况是这些律师们缺少科学的方法,并没有领悟到真正的“律师之道”。笔者可以非常负责的说,业内真正的大律师们,没有一位是用上述这些做法来取得事业的成功的。这些成功者们几乎都是遵循了真正的“律师之道”。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律师之道”?

  有一个跟律师职业颇为相似的行业就是“医生”,同样是靠技术吃饭,同样需要口碑和宣传。医生治病救人,律师济世救人。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上述这些推销手法是某位医生或某个医院在做。那么这个医生或医院会得到病人乃至社会的信任吗?会生意兴隆蒸蒸日上吗?我们有听说过哪位名医是这样做的吗?

  商业里有句老话叫“客户是上帝”,但这句话在医生和律师这个行业里是例外。我们有听说过哪个病人跑到医院说“我是上帝,你要好好伺候我”吗?医闹听的倒不少,来医院装上帝的倒真没听说过几个。其实,客户去医院并不是去做上帝的,而是来找上帝的。同样,当事人找律师也是来求助“上帝”的。取得当事人的信任,获得当事人的尊重,当事人信任律师的能力和品格并加以委托才是真正的“律师之道”。

  所以,即使是低价策略都可以说是律师营销的下策。除非是一些极其简单的业务,不然,当事人的第一诉求永远是找一位能干、专业和负责的律师,而不是找一个最便宜的。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内容为王”已经成为了共识。而律师业的“内容为王”就是律师自身的能力,专业素质,资历经验和职业品格。不断提升这些素质,并不断地展示自己的价值,最终形成自己的个人品牌才是“正着”。那些“修炼得道”的品牌律师们从来都不是自己主动在找客户,而是客户在找他们的。所以,律师们要想取得更多的案源,要想获得更好的办案报酬,不应该采取那些自降身份丧失尊严的做法。不要浪费时间做那些极其低效又廉价的行为“向外求”,而是要当下立刻“向内求”,积极努力地提高自己各项素质和能力,负责认真的办好每一起案子,多多跟当事人主动沟通。客户满意了,自然就会慢慢积累声誉,积累人脉,路自然越走越宽。律师行业的魅力就在于,他是个不会“退休”的行业,反而越老越值钱。反问一下自己,你是打算永远马不停蹄的循环在一个又一个的“两千元律师费”案子里,还是沉下心来修炼成有朝一日可以单案收取百万律师费的“大律师”呢?

  或许有律师说,到底该如何内练功力外树品牌呢?又有哪些素质和能力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所必须的呢?限于篇幅,笔者会在以后抽暇一一撰文阐述。今日之文,就先指一个大方向出来,即杜绝自己成为一名自降身份的律师,而要努力追求成为一名高价值的品牌律师。

  请记住一句话,思路决定出路,方向比努力更重要。

  文末最后,给尚在上山起步阶段的年轻律师们一个小贴士,与其忐忐忑忑,心里没底的摸索,不如下点功夫好好的寻找一位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资深律师作为导师或许倒是条靠谱又快速的成才捷径。不然,将意味着会在迷茫和黑漆漆的道路上摸索很久甚至迷路……

  作者丨 张磊 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转自丨问律(askmylawyer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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