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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业编|医科大招224人、还有内蒙妇幼、四医院、国际蒙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一)学校本部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2017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高校。201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1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467平方米。学校设有15个教学单位,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所临床医学院。在区内外设有实践教学基地113个。其中,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5个、非医学类专业实践教学基地38个。

     (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坐落于塞外青城呼和浩特,是内蒙古医科大学的直属附属医院。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建立的综合性医院之一,以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学科综合优势强大享誉内蒙古,是一所承担着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任务的三级甲等医院。

     (三)第二附属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唯一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自治区骨科研究所、自治区骨科质量控制中心、国家骨病防治基地。加拿大白求恩医学发展协会技术合作医院,是国务院指定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骨科硕士生培养基地。目前,新医院迁建项目即将投入使用,规划占地总面积254亩,开放床位1000张,连续二年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一等奖。

     (四)附属人民医院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肿瘤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防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医院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编制床位900张,设置临床专业科室27个,医技科室13个。

     二、招聘计划

     学校(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2020年计划招聘(列入编制)224人(学校本部72人、附属医院85人,第二附属医院15人,附属人民医院52人)。其中招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30人、“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40人,“高校毕业生岗”(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121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蒙医药学院蒙医内科学教研室(蒙汉兼通)、附属医院蒙医科(蒙汉兼通)岗位按程序单独组织招聘。

     博士岗位年内有效,在计划数内按程序随时组织招聘。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五)“高校毕业生岗”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之后出生),博士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8.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6月15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2020年6月15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硕士及以下岗位应聘人员为2020年8月31日前,博士岗位应聘人员为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不包括“先上岗、再考证”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12: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5.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帐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2020年7月24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硕士、“蒙汉兼通”岗位为2:1,本科岗位为3:1,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2.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全权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种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分为公共卫生管理、护理、医学技术、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和药剂六类岗位。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X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X50%

     6.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8.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或递补后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考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6.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组织。

     2. 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校本部教师、教辅、科研岗位采取传统方式进行教学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参加面试人员按指定题目(由工作人员提前通知)进行,时间15分钟;

     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不含教师、教辅、科研岗)、管理岗及三所直属附属医院所有硕士及以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校本部博士岗位面试采用教学试讲与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博士岗位采用回答问题与答疑的方式进行,时间30分钟。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 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硕士及以下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总成绩×40%。

     2.博士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试用期和聘用后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不含“先上岗、再考证”规定的岗位),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对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

     (八)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校本部:0471-6653047

     附属医院 :0471-3451021

     第二附属医院:0471-6351359

     附属人民医院:0471-3280817

     (二)报名技术咨询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 6601706

     附件:《内蒙古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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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医科大学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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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列入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社厅批复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始建于1953年,新院是2003年由内蒙古SARS救治中心与原内蒙古胸科医院合并组建而成。主要负责结核病、SARS病等呼吸道传染病,肝炎、痢疾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虫媒传染病、经血液和性等途径传播的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负责重大食物、职业中毒、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各种自然灾害引发疾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同时开展必要的综合医疗服务。

我院新建的康复中心,编制床位400张,以骨科康复、呼吸系统疾病康复、神经康复为重点,主要开展骨关节、脊髓、脊柱及运动损伤康复,呼吸系统康复,脑卒中、脑外伤后康复等,帮助患者最大程度地恢复功能,提高自理能力和生活质量。在打造特色康复学科的同时,兼顾发展医养结合的老年护理和临终关怀业务。建成以“大专科、强综合、平战结合”为办院宗旨,集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康复及综合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医疗、科研、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列入编制),其中蒙汉兼通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3人、“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4人,“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13人。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五)“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六)“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 四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9:00—6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2020年6月22日14:30—6月23日16:00 若“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的工作方案,拟定转岗公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转岗公告。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医院人事科负责。《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交费时间以招聘简章为准,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普通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7月24日24:00。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4:1;医院急需紧缺岗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全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8:30—12:00。

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 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7.笔试结束后,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并携带2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6.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医疗机构进行,于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考察

       体检结束后,针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考察。具体工作由内蒙古第四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审批通过后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2.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全程监督。

      5.其他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2317369(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 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0471-6946007(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471-2317506(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纪检监察科)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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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2020年6月13日

894759163(如群已满请添加客服微信号拉群)

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简章


一、医院简介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是以蒙医药医疗为主的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制剂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是国家民族医医院重点建设单位、国家蒙药制剂中心、国家级蒙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国家蒙医药技术骨干培训基地、国家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蒙医药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八省区蒙医药医疗、科研、教学指导中心,同时也是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蒙医医院、蒙医临床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临床医学院教学医院,呼和浩特市120急救分站。医院于2012年4月28日正式开诊,在编人员经费实行全额拨款。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定编床位1500张(含分院400张),设临床、医技、制剂、行政职能等91个科室,现有职工2000余人。医院设备精良,拥有1.5T超导核磁共振成像系统、美国GE 64排宝石CT、数字剪影心血管造影系统、超高档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档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数字胃肠机、全身骨密度检测仪、钼靶数字乳腺机、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透析系统、“飞秒”鹰视酷眼高频屈光手术系统等世界一流的医疗设备。医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83号。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医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其中蒙汉兼通岗位6人,高校毕业生岗1人,详见《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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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高校毕业生岗”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一)招聘对象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二)应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之后出生);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以我院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包括“先上岗,再考证”岗位)。(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底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名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2.报名及交费第一阶段为“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报名:报名时间:6月15日9:00-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报名交费截止后,“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报名时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3.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5.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二)资格初审及交费1.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工作人员在网上进行。《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医院负责解释。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进行交费。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帐户里。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24:00。
五、招聘方式(一)“分类笔试”联考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于招聘硕士研究生和蒙汉兼通岗位比例为2:1;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全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种类别。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又分为公共卫生管理、护理、医学技术、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和药剂六类岗位。3.“分类笔试”联考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4.“分类笔试”联考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5.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6.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7.笔试结束后,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医院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5.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医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6.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三)面试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1.体检(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2.考察医院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1.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3.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包括“先上岗,再考证”规定的岗位)。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5.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尚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未尽事宜,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执行。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3.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实行公务回避。4.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全程监督。6.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7.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官方网站,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8.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182013(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3.监督电话:0471-6924898(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附件:(识别文中二维码查看)《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员会)本简章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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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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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列入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疗机构,是内蒙古医科大学和包头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和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项目合作单位。医院承担着全区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重任,承担着对全区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及多个国家级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任务。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先进单位”、“百佳医院”、“中国医学基金杨崇瑞妇幼卫生奖励基金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首府十佳百姓公益医院”、“服务百姓健康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内蒙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平安医院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项目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诊运行,新医院占地220.5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拟开设床位800张,新医院将围绕“三个医学中心”进行建设,即:围产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和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新院通过具有鲜明特色的医疗与保健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成为广大妇女、儿童就医的首选医院。


 

      二、招聘计划

 

      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列入编制)。其中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岗位3个;蒙汉兼通人员毕业生岗位5个,高校毕业生岗为5个,详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五)“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六)“高校毕业岗”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招聘岗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6月15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0.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9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2.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工作委托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为“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报名时间:6月15日9:00-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1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

报名交费截止后,“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为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6月24日9:00-6月30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00;交费載止时间为7月1日12: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将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要通过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有关事宜,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交费时间以招聘简章为准,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应聘人员减免的费用,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2: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7月1日12: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20日9:00-7月24日24:00

 

      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降低为2:1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全区分设12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政府或行署所在地。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纪检、医务科等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

 

      (2)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规培证原件、复印件。

 

      (5)专科毕业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7)三张一寸彩色近照(白底)。

 

      (8)岗位要求其他证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7.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需选择用“汉语”或“蒙古语”作答。

 

      (五)面试与相关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六)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医院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组成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经医院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一)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七、有关要求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医院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邀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督察员进行监督。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3次。

 

      (六)本次招聘我院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医院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

       (七)未尽事宜将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1.招聘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0471-6691041  

 

      2.考务咨询: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 6601706

 

      3.监督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0471-6357006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1-692489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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