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请来的人民教师,却在镜头下猥亵自己的女儿!
父母总想给孩子最好的,但北京的一对夫妻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花了16万,竟然为女儿引来了一头“色狼”。
据检方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间,被告人邹某为 45 28613 45 12882 0 0 5332 0 0:00:05 0:00:02 0:00:03 5331被害人王某(1998年11月出生)所就读的某中学数学任课老师。2016年9月,邹某辞职,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学临时代课老师。2015年10月至案发前,邹某受雇为王某的家教老师。2016年3月至案发时,被告人邹某在其家中、被害人王某家中,利用给王某辅导功课之机,先后四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强行亲吻、抚摸王某,对王某进行猥亵。
被告人邹明武当庭辩称小娜系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也未采取强制手段猥亵小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被告人邹明武是否构成强奸罪,邹明武虽称与被害人小娜是师生间的暧昧关系,但二人的微信聊天内容不涉及任何情感话题或者暧昧语句;小娜曾多次跟父母提出要更换家教,但父母误认为她不愿意学习,一直未更换,在这种情况下,小娜又主动提出在卧室安装监控,记录下邹明武猥亵她的全过程,后告知父母被邹明武强奸和猥亵的事实;小娜在公安机关的首次陈述中表示,在第一次被邹明武强奸时,发现邹明武左侧臀部的红色胎记,并有照片佐证,但邹明武却称不知道自己臀部是否有红色胎记,作为正常的成年人,邹明武的辩解明显有悖常理。小娜的陈述客观、真实,而邹明武的供述前后矛盾,也无其他证据佐证其辩解,故对其辩解,法院不予采信。
关于被告人邹明武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邹明武虽称他是在被害人小娜的同意下发生身体接触,但依据小娜家中的监控录像显示,小娜对邹明武的亲吻、抚摸都有躲闪,且邹明武有明显拉拽小娜为他手淫的行为,小娜也多次把手收回,结合全案证据,故对其辩解,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规定:“2.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治。……25.针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5)……多次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法院依法对邹明武从重处罚。同时,根据邹明武犯罪行为持续的时间、次数、对象、手段及主观态度等情况,为预防再犯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环境,依法对邹明武宣告从业禁止。
掌北北也提醒各位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多注意孩子的日常表现,如果发现异样要及时取证并与警方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