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身边榜样,前行力量!章春燕获全省“最美公务员”称号
喜
报
南浔区检察院章春燕获
全省“最美公务员”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了“最美公务员”选树活动获选公务员名单。在各地各部门逐级推荐、审核、遴选基础上,经全省“最美公务员”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审并报全省“最美公务员”选树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105名同志为全省“最美公务员”,南浔区检察院章春燕获评该称号。
事迹介绍
章春燕历任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科长、公诉部主任。从检十二年来,章春燕共办理审批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2900余人。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她坚持以“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创建了寓意为“春风化雨、雏燕归来”的“春燕工作室”,并把规范化、精细化办案思想融入到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为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最大限度适用宽缓的刑事政策,她先后推动制定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办法》、《年龄证据调取规则及采信标准指导意见》等十余项未检办案制度;在全省率先试行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制度,在全市建立首家未检心理支持中心,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率100%,被侵害未成年人心理支持告知率100%;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等的社会联动,在社区设立“观护基地”,搭建“1+3”帮教模式,逐案制定方案,针对性开展帮教,为罪错少年更好回归社会创造条件;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整合单位青联会力量,组建“浔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特别是在2016年8月到2017年4月,她在全国法治巡讲的系列活动中,参与了陕西、河北、黑龙江等5站的巡讲,积极参与央视和高检特别法治栏目录制,她的努力付出不但赢得了高检院的高度赞扬,还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亲切接见。“春燕工作室”先进经验得到了时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的肯定和批示。《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浙江日报》等各类媒体,先后对“春燕工作室”进行专题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获得的荣誉
2008.11 个人三等功;
2010.01 湖州市政法系统2009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0.06 第一届“湖州市优秀女检察官”;
2013.01 湖州市政法系统2012年度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2013.08 全市检察机关“勤政廉政”榜样;
2014.03 个人三等功;
2015.01 2013-2014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2015.05 最美湖州人—湖州好青年;
2015.12 全省优秀微课——《未检特殊之所在》;
2016.01 个人三等功;
2016.05 全国六五普法模范个人;
2016.05 全国未检30周年表扬个人;
2016.06 全市优秀共产党员;
2016.07 全省未检业务精品课程——《未检六问》;
2016.08 8月浙江好人——敬业奉献奖;
2016.09 全省十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精品课程——《朋友》;
2016.12 湖州市“三八红旗手”;
2017.01 2016年度湖州市“最美湖州人”;
2017.06 “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团表扬成员
南浔检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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