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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敢偷税漏税?烟台一男子被判刑并罚款!
最近大家是不是都在忙着
进行个人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如实申报,依法纳税,
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这里,小编提醒大家,
如果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那已经构成了犯罪,
这不,
在莱州,
就有人知法犯法逃避缴纳税款,
最终结果如何,
跟着小编来看一下~
案例
王某某经营某石材厂,因经营不善,资金流转不通,2015年,王某某只进行部分地税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人民币1万余元,未缴占应缴比例为17.66%。2016年王某某未进行地税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人民币17万余元,未缴占应缴比例为38.88%,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书后,被告人王某某均不补交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
莱州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逃税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王某某接民警电话通知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已全额补交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念和侥幸心理而逃税,
等到被判刑一切为时已晚,
国税取万家,众手建中华,
让我们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转自:莱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