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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法院涉企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一)

烟台中院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5-14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更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烟台法院牢固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统筹考虑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保障和被执行人经营发展需求,审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的影响,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为进一步实现依法执行与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推出烟台法院涉企善意文明执行系列典型案例。 


(一)

探索“法院+行业协会”执行新模式,妥善执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



关键词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行业协会 小微企业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将被执行人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至芝罘法院,要求被执行人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赔偿侵权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向芝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芝罘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报告财产,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及其存款、车辆、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信息。但由于当时正值疫情期间,按照相关防疫政策要求,被执行人始终没有恢复营业,经营陷入困顿,暂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具体措施

变通执行思路,寻求执行新突破口

该案被执行人烟台某商贸有限公司系KTV经营企业,疫情期间始终处于停业状态,继续采取严厉的强制执行措施,效果可能适得其反。案件承办人秉持着“胜诉权益要兑现、企业难关要渡过”的理念,积极探索执行新路径,通过线下走访调查、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等方式,发现被执行企业有相关行业管理协会,承办人遂与该行业管理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联系沟通,得知被执行人曾交纳过管理费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可以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因此,该案借助行业管理协会的力量,根据协会与KTV企业之间签订的管理协议约定,由协会代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并向芝罘法院交纳了全部执行案款,最终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创新执行机制,应用“法院+行业协会”执行新模式

芝罘法院在该起案件结案后,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法院+行业协会”执行机制模式。芝罘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及协会律师积极沟通洽谈,达成合作备忘意向,并共享烟台辖区内曾交纳过管理费的KTV企业名录,为其余KTV企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顺利执结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其他涉特殊行业执行案件提供了启发思路。

典型意义

受疫情影响,KTV等中小微型服务业企业举步维艰、经营困难。面对执行困境,法院不能机械执行、一执了之,应牢固树立涉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寻找案件执行新的切入点,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需求,确保兑现胜诉权益。

本案中,芝罘法院通过探索特殊行业“法院+行业协会”执行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执行机制,为80余件KTV企业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有效方式,也为其他涉特殊行业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执行力度和执行温度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本案积极运用司法手段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严厉打击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彰显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有助于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中院执行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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