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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事件,你站道德还是法律?

2017-03-27 政商黑幕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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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车老师 来源 Tutor路导咨询


又是星期一的早晨,是个该写点什么的日子。今天天气不错,让我心情也跟着不错。我吃碗牛肉荞麦面,不饱,又点了个绿不拉几的馍馍和一碗紫不溜丟的糊糊。我找了全食堂最难看的两样东西,不是因为这东西好吃,是我怕忍不住吃第三轮。


今天讲些什么呢?讲个故事吧。


乾隆初年,江淮大灾,官方赈灾不利,饿殍遍地。有个漕运沿线的县官,带了一班衙役假扮鬼兵,劫了几船漕粮,上演了一出“阴兵借粮”的大戏。一时间漕运沿线人心惶惶。


乾隆大怒,派钦差彻查此事。最后查到是这个县官带人所为,因为运河沿线有河防营,官漕也有护卫,扮作鬼兵可以少退多,案子告破。


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县官和衙役劫了漕粮,并没有高价售卖取其暴利,而是尽数分与县内百姓,就连县官自己家里都因为缺粮而饿死好几口人。


真相一公布,县内百姓上万民书,各阶官员纷纷上折子,要求赦免这个“好官”。一开始皇帝颇有心动,结果有个清醒的官员上疏说到:这是个好官,没错,但这个好官必须死,因为他让大清国漕运之上阴棋悬挂,人心惶惶。这个人不杀,那么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以各种“正义的理由”劫漕运。最后是,皇帝杀了劫漕粮的官员及衙役,然后表彰了这些人护民。想看更多此类文章加微信:ahyd03


有人会问:这皇帝也忒矛盾了吧,既然要表彰,何须又杀?呵呵,我想说:不矛盾,因为一码归一码。皇帝杀他,那是法律,皇帝表彰他,那是道德。法律和道德不能混为一谈。

大家是不是觉得有似曾相识的味道?对了,我想说的就是最近炒的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事件。两者如此相象。


但是当我看了很多评论,尤其是“古代孝子是否当刑”的评论后,不禁感叹:相比于于生被迫杀人护母,更可悲的是直到现在国人居然还能以孝道挑战法律的权威?!想看更多此类文章加微信:ahyd03


辱母者必杀之,不杀叶天下无敬母之人。然故意杀人者必刑之,不刑则天下皆以辱母之民杀人者。换句话讲,辱母者杀不杀,那是道德问题,杀人者该不该判刑,那是法律问题,两者岂能混为一谈?就像以前有个人为了乡里太平,把自己的恶霸儿子杀了,全村都去法院为他求情,这不可笑吗?


所以,这个事件的关键不是“孝子是否当刑”,而是孝子当受何刑。而大家讨论的焦点不是于生该不该杀人,而是于生当时护母,是否有杀人的必要,或者是否构成防伪。


如果孝子杀人不犯法,那么推而广之,对国家有功之人杀人也可以不犯法,救人者杀人也不犯法,党员杀人也不犯法?杀人就是杀人,只要不是正当防卫都是犯法了。只要犯法就要接受制裁,唯一能提的只有是否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取个下限罢了。


夫杀一人者可救百人,则千万人可杀之。意思是说:如果喊着杀一个人可以救一百个人去杀一个人,那么千万人会因为这个口号而被杀。


有人问我:你遇到类似事情怎么办?我的回答是:如果有孙子这么对待我家人,我一定砍死他!但是我砍死他,一定乖乖接受法律制裁。无需舆论同情。社会应该同情的,不是我护亲杀人要受刑。而是为何我这样的老百姓,为了护亲还要去杀人,警察和法院都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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