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丨徐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 规划目的
徐州为1986年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加强徐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传承和延续徐州历史文化特色,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经济发展的关系,特制定本规划。
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为徐州市域,总面积11258平方公里。规划重点范围为徐州历史城区。
3.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保持一致,为2020-2035年,近期为2020-2025年。
二、徐州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1. 两汉文化的发源地和传承地,在中华文明史中占有重要地位。
楚汉相争,见证两汉文化的创立地;
彭城故国,两汉文化遗迹的承载地;
两汉名人,汉代文化影响力的传承地。
2. 北国锁钥,南国门户,自古兵家必争之地。
东西争霸,君主们的会盟之地;
南北交兵,战火频仍的坚城要塞;
革命烽火,生死攸关的胜负转战之地。
3. 两河流域、黄运交织,千载而下的水运枢纽。
黄运合一,汴泗交流,水道交汇变迁地;
漕运管理,兴修水工,物资集散的大动脉;
旺也因运,衰也因运,运河打造的商贸重镇。
4. 近代华东五省煤炭行业中心和重要铁路枢纽。
从古至今的煤炭开采史和以其为基础的工业城市;
从普铁枢纽到高铁枢纽,塑造其淮海经济区的中心地位。
5. 环山饶水、城下之城,中国古代城市格局的典型范例。
从枕山环水面屏到“三山两水”,山水营城的典型范例;
城下城、府下府、街下街、井下井,历代叠压的特色古城。
三、保护原则、保护目标与保护体系
1. 保护原则
(1)全面保护、专业保护原则。
(2)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真实性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4)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原则。
2. 保护目标
(1)拓展保护内容,丰富保护对象,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资源。
(2)理清名城价值,传承城市文脉,彰显历史整体价值和风貌。
(3)梳理地域文化,延续发展脉络,弘扬地域文化特色。
(4)强化城市地位,名城保护为引领,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5)关注居民生活,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
3. 保护体系
(1)保护内容体系:包括山水形胜、大运河徐州段、古镇古村、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8大类。
(2)保护空间结构:实施区域整体保护,按照“一城、五点、两带、三区”的市域总体风貌格局进行保护。“一城”是指历史城区及其周边文化遗产核心聚集区;“五点”为丰县、沛县、新沂、睢宁和邳州5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集中点;“两带”为黄河故道文化带和大运河徐州段文化带;“三区”为环丰沛历史文化遗产片区、环中心城历史文化遗产片区和环骆马湖历史文化遗产片区。
四、山水形胜的保护
保护徐州市域“两河横贯、两湖傍映、群山绕城、陵原相间”的大山水格局。“两河”为大运河和故黄河,“两湖”为骆马湖和微山湖,群山整体上体现为“六脉”,即拉犁山脉、大洞山脉、吕梁山脉、岠山山脉、艾山山脉和马陵山山脉,“陵原相间”为西北部黄泛冲击平原、中部平原丘陵相间区、偏东部沂沭冲击平原、南部黄泛冲击平原区和东部岗岭谷地相间区组成。
按照山体保护要求保护“六脉”等山体;按照水体管控要求,保护“两河、两湖”等水系;保护“丘陵平原”地形地貌;保护21处自然保护地。
五、大运河徐州段的保护
1. 大运河徐州段的保护内容
大运河徐州段包括国家级大运河遗产5项,省级与国家级相同,市级大运河遗产45项。
徐州段国家级(省级)大运河遗产分为三类,其中,水工遗存3项,包括“中运河主线”徐州境内段、“废黄河徐州吕梁至淮安清口段”徐州境内段、老不牢河邳州段等3段河道遗存;相关遗存1项,包括疏凿吕梁洪记碑;相关历史文化街区1项,包括窑湾历史文化街区。
徐州段市级大运河遗产分为六类:水道与水利工程遗产31项、水利工程相关物质文化遗产2项、聚落遗产2项、其他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10项、生态与景观环境区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
2. 大运河徐州段的保护区划
国家级(省级)大运河遗产划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其中保护范围根据遗产所处河段的价值高低,又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建设控制范围分为一、二类和三类建设控制范围。
市级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划主要分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生态环境区和景观环境区进行保护。
3. 大运河徐州段的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大运河遗产、水质及周边环境景观风貌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中管控保护区的划定与大运河遗产保护范围一致。涉及大运河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进行。
六、古镇古村的保护
按照历史文化名镇、一般古镇、传统村落和一般古村分级保护。
保护窑湾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
保护4个一般古镇,包括汉王镇、古邳镇、利国镇和土山镇。
保护11个江苏省传统村落,包括铜山区柳泉镇北村村塔山、张集镇吴邵村吴邵、大彭镇闸口村王楼、伊庄镇倪园村倪园、汉王镇汉王村紫山、邳州市占城镇山上村山上、沛县大屯街道安庄村安庄、邳州市官湖镇授贤村授贤、铜山区张集镇梁堂村东梁、西梁、汉王镇北望村大北望、小北望和贾汪区茱萸山街道许阳村南涧溪。
保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圣人窝村等25个一般古村。
根据保护级别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进行保护与利用。
七、历史城区的保护
1. 保护范围
北至夹河街,西至西安南路—建国西路—中山南路,东至民主路—建国东路—解放路—莲花井巷—沙前巷—云东二道街—泰山路,南至苏堤路。用地面积3.01平方公里。
2. 城址环境的保护
保护与古城山水格局密切关联的山体及水体,包括九里山、子房山、云龙山、户部山、奎山、凤凰山、狮子山等山体,故黄河、奎河、云龙湖等水体。
3. 历史格局的保护
保护“以府城城墙轮廓为景观环带,以黉学巷—彭城路—云东一道街—泰山路为南北历史文化轴线(历史文脉),以中枢街—二府街—大同街为东西历史文化轴线,以传统街巷网络为系统,众多遗存节点有机联系”形成的“一环两轴、网点结合”的结构。
保护三处城垣遗存:西门城墙遗址、明东城墙遗址、古城南门遗址。通过标识说明、绿化、小品、铺装等方式展现城址轮廓。
保护黉学巷—彭城路—云东一道街—泰山路南北历史文化轴线(历史文脉),保护中枢街—二府街—大同街东西历史文化轴线。
分类保护历史街巷:一类保护街巷包括状元街、崔家巷和户南巷,二类保护街巷包括大同街、少华街、中枢街—二府街、马市街和劳动巷,标识提示街巷包括文亭街—青年路、风化街、富国街—河清路、富庶街、彭城路、建国东路、解放路、户北巷。
保护重要空间节点,包括户部山历史空间节点、地下城历史空间节点、云龙山历史空间节点、奎河历史空间节点。
4. 整体风貌和建筑高度控制
按照“整体协调、重点保护”的原则进行整体风貌的保护和控制。将历史城区划分为风貌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和现代都市形象区。重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一般历史地段的风貌特色。
按区域分级控制历史城区建筑高度。
5. 景观视廊的控制
保护九里山、云龙山、子房山远眺历史城区的景观视廊。
保护依故黄河、奎河形成的滨河景观视廊。
6. 功能定位和用地规划
历史城区是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发展的核心地区,以居住、商业、文化、旅游、休闲等功能为主。疏解历史城区内与文化遗产保护不相符的功能,加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完善综合防灾体系,优化交通系统,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八、历史地段的保护
1.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
保护户部山、状元府2个历史文化街区。
户部山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东至状元街,西至崔焘故居西围墙,北至状元街,南至项王路-崔家巷,面积为2.58公顷;沿翰林街、项王路、崔家巷和彭城路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3.64公顷(扣除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总面积6.22公顷。
状元府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北起崔家巷,南至劳动巷,西至彭城路步行街,东至老盐店,用地面积约2.50公顷;沿劳动巷、彭城路步行街、崔家巷、项王路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0.71公顷(扣除核心保护范围);保护范围总面积3.21公顷。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空间格局、传统街巷格局和风貌、建(构)筑物、历史环境要素。对核心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采取分类保护与整治措施。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活动。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历史遗存。控制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改建建筑风貌。整治建设控制地带风貌不协调建(构)筑物。控制建设地带建设活动。
2. 一般历史地段的保护
划定文庙、回龙窝、快哉亭、大同街-老东门4个一般历史地段。
文庙一般历史地段保护范围:西至黉学巷,南至河清路,东至电业局,北至牌楼市场,面积2.81公顷。
回龙窝一般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北至徐州药品监察支队南,南至奎河北侧,东至解放路,西至东明公巷-永新巷,面积为2.72公顷。
快哉亭一般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南抵建国东路,西临解放路,东至开明街,北至公园小区南侧,面积7.10公顷。
大同街-老东门一般历史地段保护范围:北接淮海东路,西至中山堂西侧,南抵大同街-后井涯-青年路,东至民主南路,面积7.15公顷。
保护一般历史地段环境风貌。控制一般历史地段建筑高度。完善一般历史地段市政基础设施。
九、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的保护
1.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27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50处。
2.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保护一般不可移动文物527处。
3. 古树名木的保护
保护古树名木145株。
4. 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
保护地下文物埋藏区3处。保护古彭广场地下城遗址地下文物埋藏区、文庙地下文物埋藏区、回龙窝地下文物埋藏区。
5. 历史建筑的保护
保护历史建筑18处。其中,市区13处,新沂市5处。
6. 建议历史建筑的保护
保护红楼等19处建议历史建筑。
十、工业遗产的保护
1. 煤矿工业遗产保护备选名录
保护权台煤矿、旗山煤矿和张小楼煤矿。
2. 铁路工业遗产保护备选名录
保护徐矿铁路专线、前贾支线(津浦铁路以东)、北部生态新城Y型铁路。
3. 铁路工业遗产的保护
保护津浦铁路抗战殉难员工纪念碑。
4. 其他工业遗产保护备选名录
保护凤鸣酒厂、沛公酒窖池、老徐钢工业区。
十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的保护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保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9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59项。
2. 名人文化的保护
保护先秦时期、汉王朝时期、汉后时期、近现代时期名人文化。
3. 老字号的保护
保护中华老字号4项,江苏省老字号6项,徐州老字号12项。
4. 老地名的保护
保护政区名18个,道路、街巷42个,居民点51个,山水形胜33个,风景名胜13个,古建筑17个。
十二、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
1.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
市域文化遗产展示结构为“一核两轴四片多点”。一核:历史城区展示核心;两轴:京杭大运河展示轴、故黄河展示轴;四片:丰沛汉源展示区、汉文化及战争文化展示区、故黄河-黄草山山水文化展示区、史前-汉文化山水景观展示区;多点:历史文化名镇、古镇、古村、文物保护单位。
四条展示线路:“两汉文化”游线、“运河文化”游线、“战争文化”游线、“山水营城文化”游线。
2. 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展示
构建“三园六带四十三点”的展示体系。
重点展示窑湾核心展示园、淮海战役纪念建筑群核心展示园、吕梁孔子观洪核心展示园;蔺家坝-北洞山汉墓-荆山桥遗址展示带、梁王城遗址-刘林遗址-骆马湖风景区展示带;徐州古城、户部山古建筑群、狮子山楚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省级特色展示点。
3. 徐州历史城区的展示与利用
建立“一环一带两线七区多点”的历史城区文化遗产展示体系。
(1)一环:徐州古城墙轮廓展示环;
(2)一带:奎河展示带;
(3)两线:千年彭城展示线路、近代曙光展示线路;
(4)七区:户部山—状元府历史文化街区、文庙一般历史地段展示片、大同街-老东门展示片、回龙窝—快哉亭展示片、徐州博物馆展示片、云龙山—禅修文化展示片、地下城遗址展示片。
4.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展示与利用
全面展示徐州汉文化建筑的建筑特色和艺术水准,具有纪念意义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利用为博物馆、纪念馆或展览馆,非纪念性建筑物可以在有效保护前提下保持原有功能;可以通过实物展陈、图片和文字说明等方式展示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价值。
对于仍在使用的历史建筑,建议保持立面的原有风貌,改善内部设施,延续其使用功能。
5. 工业遗产的展示与利用
(1)围绕张小楼矿、北部生态新城Y型铁路、九里湖湿地公园形成的九里湖工业展示片。结合九里湖生态湿地生态景观,展示西部煤炭工业的发展历程。
(2)围绕旗山矿、权台矿、徐矿铁路专线、前贾支线(津浦铁路以东)、潘安湖湿地公园形成的潘安湖工业展示片。展示徐州煤炭工业文化历史,展示徐州从“一城煤灰半城土”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转变过程。
6. 城市品牌的建设
强化徐州“世界级汉文化传承和旅游目的地”城市品牌。
十三、实施保障机制的完善
完善名城管理法规制度。健全名城保护机构组织。明确名城保护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完善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保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强规划之间的协调。在徐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生态、农业、城镇三类分区的基础上,增加特殊政策区,保护文保单位、历史文化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一般历史地段、地下文物埋藏区,并划定城市紫线,明确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大名城保护的社会宣传力度。
历史城区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市域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图
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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