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列/324辆!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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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车辆选用A型车,具备全自动运行功能,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方式,初期配置54列车共324辆,采用2:1的动力配置方案,直流1500伏接触网供电,最高运行速度80公里/小时。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济南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审批,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济南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山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4号线一期工程车辆 | 1批 | (1)本工程车辆选用国标A型车,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动力配置 2:1,授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最高运行速度80 km/h;(2)初期采购车辆 54列/324 辆;(3)济南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采用全自动运行运营模式;(4)首列车经型式试验和运行考核后,再进行批量车生产,车辆的交货进度满足交货进度表的要求,首列电动客车的交货日期为2023年12月(暂定),交货地点为本工程车辆段或业主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5)本次招标范围包含车辆设备价格2%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推荐清单,最终由招标人在备品备件总价内调整;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厂;
2.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24日)内须有一项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GOA4等级:IEC62290)车辆制造、供货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2-11-2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