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羁押15年后张志超无罪释放 曲折“洗冤”之路全靠母亲支撑

戳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哦

从不足16岁被认定为一起强奸杀人案嫌疑人

到如今案件再审被判无罪释放

张志超知道自己经历了什么

这个过程常人难以想象


【视频:张志超无罪释放 心情很激动】


1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进行再审宣判,法庭判决张志超无罪。


案件回顾



2005年2月11日下午2点多,一名勤杂工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间废弃的厕所里,发现了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该校高一24班班长、时年不足16岁的张志超,被警方认定为嫌犯。



2006年3月,张志超因强奸罪被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称自己曾遭到刑讯逼供,希望母亲马玉萍能为其找律师申诉。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张志超的第一次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无证据证明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按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该院还认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诉。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



2016年,案件迎来转机。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当年4月25日、12月13日,以及2017年5月2日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三次视频接访,了解案情。


2017年5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查张志超奸杀案。


2017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再审决定,并于12月28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2018年2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该院已组成合议庭对张志超强奸、王某超包庇一案再审。



2019年12月5日下午两点半,张志超案再审在6次延期后开庭。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出庭的检察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方提出应以疑罪从无,判张志超无罪。


律师:该案疑点重重




01



案发不到12小时锁定嫌疑人


据悉,被害者尸体被发现于2005年2月11号的下午两点,张志超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从家里带走的时间为2月12号的凌晨一点,也就是在不到12个小时的时间,警方就锁定了张志超为嫌疑人。而张志超在学校是班里的班长,此前并没有不良行为。

对此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团主代理律师王殿学表示,这个案件与其他诉讼案件有点不同,一般来说,警方最开始怀疑某一个人的话,一定是有线索,而“张志超案”中警方锁定张志超没有任何客观证据,唯一的理由就是证人王某在证言中提到了张志超,而这个证言在律师团看来是不可能完成的。




02



3分钟作案时间不可能完成


王殿学表示案件的疑点非常明显,首先从判决书上来看就是很明显的错案,判决书认定张志超作案的时间是三分钟,2005年1月10号早上6:20~6:23,他在这三分钟内完成强奸、杀人、藏尸,还要下楼跑100多米穿过跑操的人群去买钥匙,把锁换了,并且还要交代王广超不去报案,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完成的。


根据唯一一个指证张志超的证人王某的证言来看,案发地点是在南楼宿舍的旁边,王某说当时听到女生的喊叫之后,他披上衣服就往外跑,出来就看见了张志超,短短十几秒,张志超更不可能完成判决书上所写的这些作案过程。



03



几无直接物证


代理律师们经调查发现,张志超案定罪几无直接物证。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认为,无论尸检或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侦查机关都未对精液、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


该案还存在关键证据缺失、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口供矛盾等诸多疑点。



//////////


在此案中,曾有4名同学为张志超提供不在场证明。


判决书上显示,作案时间为6点20分到23分,当时升旗时间是6点15分,有四名同学作证称,张志超当天早上参与了升旗仪式和早操。并且有同学能准确地回忆出,张志超前后左右是谁。班级的体育委员能够准确地回忆出张志超和别的同学一起上楼。


这四名同学的证言非常一致,在开庭时,山东省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官表示他们复查的过程,也找到了这四名证人进行复核,他们表示当时所说的话是真实的,山东省检察院也予以认可。


曲折的“洗冤”之路



2011年,沉默6年的张志超突然开口喊冤。



一审判决时,张志超并没有为自己当庭辩护,之后也没有提起上诉,这其中的原因是张志超当年是未成年人,只有15岁半,尚不成熟。他说自己曾遭到刑讯逼供,被迫承认之后曾经翻过供。


检察院第一次提审的时候,他说了不是他做的,但后来又遭到了刑讯逼供,因此他又被迫改口承认。一直到开庭之前,他都认为自己可能会被判死刑,所以没敢当庭翻供。


当时他的父母也不在庭审现场,之后很长时间才知道判决结果,上诉时间已经过了。

据张志超说,当时他天真地幻想,将来自己出来以后再申诉,但5年后,他和母亲见了面,表示不是自己做的,要找律师来申诉。


启动再审难度之大

2006年,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由于张志超没有选择进入二审程序,那么想启动再审程序是非常困难的。

代理律师团律师李逊表示,当时在张志超母亲接到山东省高院驳回张超的申诉,并以非张志超本人作案不可能知晓犯罪细节为由,对张超的申诉进行驳回。

之后张志超的母亲找到了律师,“张志超案”才有了重大转机,最高人法院指定山东省高院再审后经过两年多时间,“张志超案”正式启动再审。


据了解,在一次检方的询问当中,张志超提出,称自己是有冤情的,但又立马改口了。

马玉萍回忆,当时儿子还在少管所,会见时张志超表示自己与这起案件没有任何关系,不愿再背黑锅,并要求妈妈帮他请律师上诉。


张志超说,因为当时在县检察院审查的时候,曾向县检察院陈述自己是无罪的,希望他们能够重新审查。但是在那之后又被县刑警大队带走审讯,然后遭受了刑讯逼供。



“当时就是绝望了,觉得在当地不可能再有人为自己伸冤了,就很绝望,受不了那种折磨,所以说当时也不敢再去申诉,只能说陈述自己是有罪。


走出法庭,终于看见了天空



2020年1月13日,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张志超被当庭释放。随后,张志超在母亲马玉萍的陪同下走出法庭。



张志超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么多年的委屈和痛苦终于得到释放,“心情非常激动,不敢想象,感觉头一次出来看到这个天,觉得天好大,在监狱里天只有那么一小块,永远就那么小块。

宣判前,母亲马玉萍就为他准备好了新的羽绒服、帽子、围巾、鞋子等等,她希望儿子能当庭释放,穿上新衣服,牵着她的手回家。



马玉萍说,整个9年中,最绝望的时候就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申诉的时候。这件事对于家庭的打击非常大,“这个家家破人亡了,人家过的是日子,我过的那不叫日子。

事情发生后,张志超的父亲、爷爷、奶奶、姥姥相继去世。张志超的父亲本身有病在身,出事后对他打击很大,2012年6月去世。张志超的姥姥,在得知孙子被冤枉后突然休克,在重症监护室抢救15天后去世。

对于母亲,张志超只有感激,“这么多年来,家里过来几百公里,每个月都来看我,为我的案件到处奔波特别辛苦,母亲为我付出这么多,我特别感恩。

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当时被认定在该案件中犯有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王广超说,“因为我现在也结婚也生子了,以后我的孩子假如想入党或者参军,我一直背着这个罪名的话,他们是没法完成他们的志愿的。

王广超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想到,因为一个案子会和两个同学牵扯在一起,也从来没想过会牵涉这个案子,这15年来,他一直坚信自己无罪,并且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往期内容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楚华 刘宽漾 陈瑞霖)

(编辑丨严悦)


想要赢取精彩好礼?

只需关注看看新闻Knews公众号

参与每日签到活动

送积分 赢奖品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签到页面。

在看点这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