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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注意!两个月后一次性塑料袋禁止使用!逛超市、吃外卖怎么办?
到今年年底
上海各大商场将不再提供塑料袋
付钱买也不行
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现在还剩两个多月
消费者能习惯吗?
商场又最好准备了吗?
九成餐饮商户尚未行动
距离禁用时限还有两个多月,餐饮单位目前完全可以继续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考虑到餐饮品牌更换购物袋很可能涉及上游供应商的更替或生产企业技术工艺的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剩余的两个多月“过渡期”算不上充裕。
而对于要更换可降解购物袋的规定,近20家餐饮门店的工作人员中的大多数一无所知或称近期没有接到过相关通知。
大多商超也未替换
除了餐饮单位,记者调查了10家超市、便利店后发现,大多数商超的购物袋或打包外卖的塑料袋均主要使用聚乙烯制造,尚未替换为可降解购物袋。
买了只用一次,不还是一次性吗?
对于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不少人表达了困惑和担忧。
一家超市的店长就提出了质疑:
如果把材质替换成可降解的,但是消费者买了还是只用一次,这不是还在用一次性购物袋吗?
遏制污染不能一禁了之
其实,我国早在2008年就已出台“限塑令”,全国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对在商品零售场所使用塑料购物袋实行收费制度。但时至今日,塑料袋的使用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随着网络订餐、快递等业务的快速发展,塑料制品的用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降反增。
2008年起,澳大利亚某州法律规定,任何超市和餐饮行业都不能使用普通塑料袋,任何被发现向消费者提供普通塑料袋的店员将被罚款315澳币,而商家将会被罚款5000澳币。
今年我国实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明确,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种刚性约束将彻底推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源头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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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观新闻
(编辑丨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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