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万!5月1日起,上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
近年来
电瓶车火灾事故多发
其中车辆充电时发生火灾
导致的伤亡情况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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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5日7时18分,上海宝山区祁华路某小区,发生火灾。
起火点位于9楼的一户居民家中,造成起火的“凶手”正是电动自行车电瓶。
消防部门表示,房间内电动自行车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线路故障,继而引燃周边可燃物并扩大成灾。
由于现场火势很大,业主姜女士及丈夫未能帮助卧室内的爷爷逃生,所幸消防员及时赶到,将被困的老爷爷救出,才没酿成大祸。
2020年12月10日,清晨5点多,静安区虬江路909弄小区内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而起火原因同样疑似违规给电瓶车充电。
小区居民在清晨被惊醒,发现一辆正在充电的电瓶车突然起火,熊熊大火已经蔓延到了附近的两辆轿车车身上。
消防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展开扑救,将明火扑灭。
但两辆轿车几乎已经被烧报废了,车窗碎裂、车内物件被烧熔,两辆非机动车则烧剩下一个框架。
被烧的一辆轿车车主潘先生表示,起火原因疑为一户居民家中拉的飞线给电瓶车充电,导致火灾发生,火势蔓延开来。
2020年4月4日,上海市杨浦区靖宇南路一人家,因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而引发爆燃。
当时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就放在客厅电视柜前面充电,几秒钟后,电瓶突然就冒烟起火了,紧接着,户主准备去拔掉充电插头,结果电瓶立即发生爆炸,整个客厅瞬间被浓烟笼罩。
还好户主迅速拿来灭火器,灭掉了起火的电瓶和引燃的窗帘,但造成的损失也挺严重的。
2020年4月8日,上海普陀区澳门大厦内3楼一个出租房,发生火灾。事发时,起火房间内燃起熊熊大火。4楼居民发现后赶紧通知门卫,门卫拨打了119,消防人员到场后将火势扑灭,起火的是一个放在室内的充电电瓶,该电瓶属于一名外送员。
外送员在发现房间内起火后,一度试图自救未果,于是从三楼天井窗户内跳楼逃生、跳至2楼平台后离开。而此时,房间内尚有11名在睡梦中的租客。
据不完全统计,
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
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
而屡禁不止的楼道充电、
飞线充电也带来了多发社区火灾事故,
市民饱受困扰。
网友纷纷留言支持立法解决问题在刚刚结束的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上,《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根据《条例》,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道充电。同时,上海所有的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使用专用号牌。为了落实“一盔一带”的管理,电动车驾驶人和乘客必须佩戴头盔也被写入法规之中。
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道充电
二是疏堵结合,推动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
三是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重点区域,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等;
四是明确了相关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
对于居民区常见的“飞线充电”,《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鼓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住宅小区管理规约等,引导业主使用集中充电设施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条款的,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首次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了规范。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对于违反该规定的驾乘人员,公安机关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臻表示,公安机关通过统计调研后发现,近年来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人员的死亡事故中,有近80%都是颅脑损伤致死,而佩戴头盔后死亡风险将降低至60%。因此《条例》从安全通行的角度,将此规定写入。
陈臻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还将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市场上的头盔质量进行把控,防止伪劣头盔流入市场。
今天通过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还对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综合丨上海发布、上海法治报、上观新闻、网友
(编辑丨之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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