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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智障女孩嫁55岁男子,婚礼上大哭?警方:结婚系双方父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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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网传一段“河南驻马店一55岁男子

娶智力残障女孩为妻”的视频

在网上引发热议



视频中,一位成年男子和一位“娃娃脸”女子并排在椅子上坐着,两人胸前别着“新郎”“新娘”胸花。女子一直哭泣,男子时不时拿着卫生纸替她擦拭泪水。


拍摄中有人称“你来这是享福的,正常人没有这个待遇,新郎官对你多好,到新家了别哭了…”疑似女孩母亲的人在视频中回应“我放心,我可放心。”



22岁智力障碍少女被家人安排

嫁给55岁男子


据媒体了解,视频拍摄于驻马店市泌阳县高店镇的张姓村民家中。张先生介绍,他今年55岁,早年在广州一建筑工地上务工。因父亲生病,大约5年前他回到老家,“家里底子薄,一直没娶到老婆。


张先生对记者说,新婚妻子今年22岁,双方婚姻征得了女方家长同意,“我能结上婚,很高兴。我老婆虽然是智障人士,但我会对她好一辈子。



张姓村民称,一个月前,经同村媒人介绍,他与新娘父母见了面。新娘父母见他人老实,遂同意这桩婚姻。2月27日,他赶往新娘家中接亲。回到家后,办了三桌酒席,“酒席办了,还没领证,马上去镇上领。


新娘的母亲向媒体称,女儿脸盘虽然稚嫩,但早已成年。她同意这桩婚事最重要的原因是新郎人很老实,“没要他的彩礼,只希望他以后能对女儿好。


女孩哭是因为“认生”?


至于网传视频中女孩为何哭泣,张先生称,她第一次来到他家,还不熟悉,“认生”。张先生说,女孩残疾较为严重,“不会说话,也不能走路”。他几年前曾出去打工,但因八旬老父亲近年来身体状况不佳,长年卧床不起,所以只能回家,靠种地为生。现在因要照顾女孩,更是不能出门打工,生活压力也比较大。



网信办、妇联、残联、公安、民政局

五部门回应


3月1日,驻马店市网信办一工作人员称,2月28日晚相关工作人员已在网络上发现相关视频,驻马店市委宣传部、公安局、残联、民政局、妇联五部门已锁定到事发的乡镇,当地公安局正在乡镇调查,因为还没有调查清楚所以不便透露具体乡镇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部门已联系上视频的首发人,正在核实其获取途径。


驻马店市妇联权益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视频发至网络后,市妇联就及时监控到这一情况,随后联合当地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调查视频拍摄的地点,“各方努力通过各种渠道在查”。该工作人员表示,若真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会(帮她)维权,帮助她”,还会给予人文关怀、心理咨询等。


驻马店市残疾人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正关注该事件。


高店镇派出所民警表示,女孩已年满二十周岁,结婚系双方父母同意。关于女孩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及是否自愿结婚,高店镇派出所称正在核实。


驻马店民政局称,智力残疾者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则为无效婚姻,将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是否可娶智障女孩?


结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但是和其他财产性质的这个民事法律行为不同,结婚行为必须要本人来完成。如果行为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家属哪怕是她的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她登记结婚。婚姻完全自主,如果不能自主就不能结婚。


法律上将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档: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肯定不能结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肯定可以结婚,那么限制行为能力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简单说要看他能否识别结婚这个行为,在法律上叫做识别能力,也就是说她要明白这是件什么事。哪怕因为智障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其他不能结婚的情形就可以结婚;反之则不行,只要当事人结婚并非出于自愿都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如果涉及到金钱往来,那就成了买卖婚姻,如果还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甚至会导致刑事责任。


来源丨北京青年报、澎湃新闻、新民晚报

(编辑丨雪碧爱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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