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单亲妈妈暴力逼女儿学习 两次用热锅铲烫伤孩子...法院撤销监护权

 戳上面蓝字关注我们

本文 

最近热播的《小舍得》中

田雨岚一角色

引起网友热议


争强好胜

一味的“唯分数论”

堪称“鸡娃式”家长

以牺牲孩子快乐的童年

来满足自我虚荣心


如今

现实中也出现了

“田雨岚”的身影



江苏南通女孩佳佳

今年12岁

4岁时父母离异

后随母亲杨某生活


杨某盼女成凤心切

强迫她超纲学习

她稍不满意

就动辄打骂、体罚佳佳

在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后

杨某仍两次用烧热的锅铲将她烫伤


佳佳的外婆

向法院申请

撤销佳佳父母的监护人资格


4月20日

南通崇川法院作出判决

指定佳佳外婆为佳佳监护人


单亲妈妈暴力逼孩子学习

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佳佳今年12岁,目前在南通市区一所小学读六年级。在她4岁那年,母亲杨某与父亲张剑协议离婚,佳佳随母亲共同生活。


2018年起,外婆发现,佳佳的脸上、身上经常出现各种伤痕。追问之下,孩子道出实情,妈妈时常会给她布置课外作业,如果不能及时完成,就会遭到辱骂甚至殴打。


去年4月的一天,因佳佳背课文没达到要求,杨某一气之下将书甩到到女儿头上,佳佳的面部、额头都肿了起来。看到外孙女一再受伤,外婆既心疼又气愤,于是找到社区,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报了警。经公安部门鉴定,佳佳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派出所向杨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其及时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对佳佳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一纸告诫书,并没有让杨某就此停止对女儿的家暴行为。今年1月,因佳佳没有完成试卷测试,杨某用指甲抓伤了她的脸。经公安部门鉴定,佳佳的损伤程度同属轻微伤。1月20日,崇川法院向杨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对佳佳实施家庭暴力。



暴力行为再升级

两次举起锅铲烫伤女儿


今年3月15日,杨某在家烧饭时抽查给佳佳布置的“提升作业”,发现女儿没能完成,一气之下抄起手中炒菜的锅铲打在了佳佳手上,烧热的锅铲直接烫伤了佳佳的手背。


杨某一再升级的家暴行为,让外婆忍无可忍。在她看来,杨某对佳佳的生活本就照顾不够,“孩子经常晚上七八点打电话过来说没饭吃。”不仅如此,杨某打骂、体罚佳佳的行为,导致佳佳的身心都受到巨大伤害,已经无心上学。杨某实施家暴后,派出所、社区也曾通知孩子的父亲张剑,要求其履行监护职责,但张剑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而且张剑这些年无固定居所,也无法保障佳佳的基本生活。


“外孙女五岁之前都是跟我们一起生活的,现在我身体还算健康,也能照顾她。”为了佳佳的健康成长,外婆在崇川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向崇川法院提起诉讼。她认为,杨某、张剑作为法定监护人,不能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侵害了佳佳的合法权益,申请撤销二人的监护人资格,由自己担任佳佳的监护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崇川法院于3月22日立案。


令所有人震惊的是,在案件审理期间,悲剧再次发生。4月5日,还是因为“提升作业 ”没完成,杨某拿起烧热的锅铲拍向佳佳,直接烫伤了佳佳的右脸。



妈妈质疑外婆

没有经济能力抚养


杨某认为

孩子跟着外婆

只能保证吃饱穿暖

她自己才能给佳佳提供

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杨某:母亲想想好,不要任性去争夺抚养权,因为这个社会不是说任性就有用,需要有钱的支撑,需要把小孩培养到一定的地步一定的台阶才有好的未来,这也是事实。




庭审中,杨某也承认,大概从佳佳四年级开始,自己确实有体罚女儿的情况,但都是因为学习的问题,目的是为了培养佳佳成才。烫伤女儿也是情急,并非故意。


杨某称,离婚后的8年里,都是她一个人独立抚养佳佳,其他人未给予任何帮助。因此,她也不同意外婆要求撤销自己监护人资格的申请,她认为,孩子跟着外婆只能保证吃饱穿暖,只有自己才能给佳佳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


杨某给女儿定的目标是“考进全国前三或者前五的大学” 。为此,她在学校课业之外还给佳佳布置了不少 “提升作业”,比如让佳佳做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测试卷,甚至成人高考的卷子。小学六年级的佳佳,已经在她的规划下学习大学本科英语。在杨某看来,这是一种教育策略,只要在小学阶段把英语攻下,上了中学就可以集中精力把时间花到其他科目上。


杨某承认,如果同一个错误佳佳犯三次,她就要教训。


法院撤销母亲监护权


4月20日

崇川法院做出判决

一、撤销杨某监护人的资格

二、指定外婆为监护人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由于外公外婆都已经退休

对于孩子以后教育费用等问题

孩子父母表示将来愿意承担


这样的教育方式,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也许很难有一个衡量标准,但孩子的改变却是看得见的。


案件审理期间,南通市崇川区仁爱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受崇川法院委托进行了家事调查,发现佳佳在学校整天忧心忡忡,明显没有同龄人的活泼快乐。中心出具的调查报告认为,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杨某仍两次打骂、烫伤佳佳,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了较大伤害与影响。


△ 庭审现场


不少网友认为

妈妈下手太狠

何必强求孩子



法官发出提醒:

家教中的极端行为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来源丨南通新闻、现代快报、网友评论

(编辑:大路 实习编辑:李嘉欣)


推荐阅读

4月21日,上海新增1例境外输入病例。注最新疫情,点击“阅读原文”或者点击微信底部菜单“疫情信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