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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区开63公里/小时,司机差点撞上孩子还在微信群“炫车技”?扣光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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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都说十次事故九次快

超速行驶非常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几天前,上海杨浦交警

接到网民举报

一名男子在微信聊天群里

炫耀自己超速行驶

还声称“差点撞死一小孩”


交警追查之后发现

这名司机超速了200%还多


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

他们猜测司机超速200%

应该是在高速公路上吧



那么真实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



事实上

这名司机当时的车速是63公里/小时

但是他行驶的路段限速20公里/小时


根据网友提供的视频记录

这辆车先是快速通过

有行人正在过马路的横道线

紧接着

又加速行驶在国亮路这条小马路上


行驶过程中

先是差点撞上一辆电动自行车

后来又差点撞上一名横穿马路的小孩

(要说一句

孩子猛然从路边快速穿出,

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事后

司机还“沾沾自喜”

把这段行车记录画面

发到微信群


吐槽行人乱穿马路

令他没想到的是

他的超速行为

被网友举报了



根据举报材料

杨浦交警很快找到了这名驾驶员温某


温某说自己在微信群里“炫耀”的原因

本意是为了吐槽

差点发生了交通事故……


他还表示,超速的原因

是自己此前已经停车礼让行人

等了大约1分多钟、2分钟不到

行人一直在走,他就不想再等了!


也就1分多钟、2分钟不到???

呵呵哒……



谈到差点撞到电瓶车和行人

他表示

电瓶车可以预判去避让的

但是小朋友是完全没办法预判的

他临时做出避让的



温先生:“小朋友这样冲出来,如果我撞到他,对我们两个影响都比较大。”



民警介绍

经由相关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

温某驾车在该路段上

事发时的时速是63-64公里/小时

而该路段限速是20公里/小时

也就是说,他超速了200%多!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

最终杨浦交警对温先生

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处以驾驶证记12分

罚款300元的处罚


温先生表示

以后开车还是安全第一

像这样狭窄而且视线不清的道路

还是要按照限速慢慢开

限速还是有道理的

这种路边停了很多车

其实是很影响视线的

完全看不到人行道上的情况

以后还是慢一点



事实上

为了维护好交通秩序和安全

减少各类违法行为

上海交警部门

会定期发布超速黑名单

但是每次上榜的

往往都是时速超过100公里的情况

基本发生在高速、高架路段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

温先生这样的车主就可以心存侥幸



特别是在一些小马路

或者是途经学校的路段

如果避让不及

极易引起交通事故

所以驾驶车辆的时候

一定要仔细观察道路上的各类交通标志


其实

在一些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

也有限速规定



邢涛 杨浦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


在限速路段设置限速标志是有道理的,有的支小马路,或者是途经学校的路段,如果机动车车速过快,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并且,在一些支小马路上,路边也会有临时上下客的车辆停靠,容易造成视线盲区,速度一快,遇到突发情况,根本来不及反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我们地方性法规定,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上,我们限速是30公里/小时,同方向一根车道设有道路中心线的车道,我们限速是50公里/小时,同方向有两根车道的且设有道路中心线的车道,我们限速是60公里/小时。在不设立限速标识的道路上,驾驶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车速的话,我们还是会按照30、50、60限速标准,来界定驾驶员是否超速,如果存在超速的行为,我们依然会按照超速来对他进行处罚。


速度过快 指的是

车辆行驶速度

超过标示的速度限制

当车辆时速达到50公里的时候

对行人带来的死亡风险有20%

时速80公里的死亡风险则高达60%

车速越快 制动距离越长

带来的撞击也就越猛烈



警方提醒,驾车上路,要仔细观察道路上的各类交通标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通行;途径横道线一定要让行过马路的行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恩蟾、孔权

部分来源丨话匣子

(实习编辑丨李嘉欣 编辑丨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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