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业主乱挖地下室 竟挖通河道淹了小区车库
10月14日,江苏南京建邺江心洲亚鹏路一小区发生河堤塌陷,河水倒灌至小区地下车库,淹了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库,泥浆冲积还污染了小区路面,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发后,建邺区多个部门到现场处置。目前,塌陷缺口已经用混凝土浇筑堵漏,河堤正在加固。
最新:多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
南京市建邺区应急管理局10月15日发布通报称,10月14日5时40分许,升龙桃花园著尚院小区1栋102室(紧邻景观河道)私自施工,开挖院落土方并破坏建筑物地下室外墙,导致地下水混合河水渗漏至地下停车场。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日上午9点左右河水渗漏基本阻断,下午3点左右混凝土封堵完成,渗水情况完全消除。
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建邺区应急、水务、建设、房产和城管等部门也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将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已非先例
开挖方式五花八门
由于地下室扩大了实用面积,对外销售时又能提高价格,这份便宜让部分人动了心思,类似事件在全国多地频频发生,开挖方式也是五花八门。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节目10月8日报道,近日,重庆北碚蔡家岗锦馨苑业主反映,底楼有住户私自挖地下室,面积相当于四室一厅。
蔡家岗街道规建办回应底层住户挖地下室:已向相关部门汇报此事,会要求底楼住户按要求,将地下室回填,恢复原样。据了解,锦馨苑小区1幢有33层高,共有业主200多户。从接房入住到现在已有七八年的时间。
据了解,该地下室目前水电俱全,还有家具、电器等生活用品。底楼住户称地下室只是用来堆东西,并非用作出租用途,开挖地下室的详细情况自己已经记不清了。
小区业主表示:“我们辛辛苦苦买一套房,如果成了危房,自己不能住,还欠一身债。”
对于一楼住户私挖地下室的情况,小区物业经理表示,他们不是前期物业,在他们入驻前,这些私自开挖的地下室就存在。
10月10日,红星新闻记者也从北碚区城市管理局官方公众号了解到,针对此事件该局已发布相关的情况通报。
重庆蔡家岗街道规建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向北碚区相关部门汇报,要求底楼住户将所有地下室回填,恢复原样。该工作人员表示:“等住建委来了,看下图纸,看对房屋安全有没有影响,没有影响就进行回填,恢复原状。”
而私挖地下室的涉事业主表示,会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无独有偶,四川宜宾市一小区业主近日在底楼私自挖出60平米左右的地下室,引发小区居民担忧。
当地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到业主投诉后,随即前往现场勘察,发现小区一幢25层楼的底楼已开挖完成约3米深、60余平方米的地下室,现场正在装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楼盘设计单位确认,私挖行为改变了房屋使用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是,当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时,发现违建业主非但没有整改,还有继续施工迹象。监察大队当即采取措施,依法对违建地下室进行强制拆除,并跟踪督促业主限期填土回埋恢复原状。
私挖地下室涉嫌犯罪么?
律师这样解答
各种开挖场景,可谓触目惊心,而这样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需要取得审批,业主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私挖地下室,属于违法行为,地下室也属于违法建筑。城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理,比如责令整改、罚款、限期拆除,甚至强制拆除。此外,业主私挖地下室危及相邻业主不动产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邻业主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造成相邻业主房屋墙体开裂等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赔偿。虽然物业公司无权对违建强制拆除,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也有权对违建进行劝阻、制止,并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
而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则表示,违规私自在底楼挖建地下室的行为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规定,私自挖建地下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整改,并可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林律师还说道,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若业主挖掘土地的行为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那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以及被侵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为何私自开挖地下室仍屡禁不止?对此,上海市律协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宋安成在接受东方卫视采访时就表示,一方面就是业主自身法律是淡薄,对法律法规熟视无睹;二是违法成本太低,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业主私挖地下室,一旦被举报了也就是恢复原样,并没有实质性的处罚,所以不少业主抱着侥幸的心理违规挖建;三是执法不严,目前,大多数执法部门都是要业主自己限期整改,但对于到底整改与否没有事后的追踪。
在宋安成看来,要守住房屋的安全红线,就必须要加大对违建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要求违规业主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还应进行行政处罚,他建议可以探索实行连续性的处罚,比如说:违建被发现的当天开具整改意见单,要求恢复原样,给予罚款1万元。如果不执行,就连续加大处罚力度,最高处罚可达20万,这种延续处罚措施是非常有震慑力的。
此外,宋安成还表示,对于业主违法搭建侵占公共部位的行为,物业有制止劝阻的义务,如果劝阻制止无效的话,物业应第一时间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将业主这种开挖地下室的行为向相关部门予以报告,一旦造成后果,物业可能也需承担相关责任。违规开挖地下室不仅破坏房屋安全、影响小区品质,还妨碍居民小区的平安和谐。因此,对于任何违法搭建,开发商、物业公司不应姑息纵容,有关职能部门更该有所作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方能有效遏制这一不良现象的蔓延。
各位,你们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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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看看新闻Knews编辑 彭晓燕 游玮 阮丽、法治日报、建邺播报、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等)
(编辑丨阿拉比卡咖啡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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