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微信群留遗嘱:财产全给女儿!可外婆不认!上海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效!
说来奇怪,
人们都喜欢在冬天来临后,
开始疯狂想念夏天。
可冬从来不会吝啬,
予世界一片清麽与洁白。
我想啊,
过去即该释怀,当下值得热爱。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吧!微信群里留下的遗嘱,有效吗?
近日上海黄浦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件。赵某病重之际在家庭微信群中留言: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独生女小钱一人继承。
赵某身故后,其留下的房产、汽车、股份、存款等遗产都在外婆孙某处。但孙某居住在外地儿子处,并未配合小钱办理继承事宜,于是双方产生了纠纷。小钱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母亲的遗产。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放弃继承,遗产由小钱一人继承。
“微信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应呢?
但只要有继承人提出质疑并诉诸法院,那么单凭“微信遗嘱”这种形式是不可能得到法律认可的,相应的内容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时相应的遗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电子遗嘱”可作为辅助
一、有效遗嘱的类别
《民法典》实施以后,遗嘱继承以在后遗嘱为准,同时新增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两种形式,现在共有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录像、打印、口头6种遗嘱形式。
● 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 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下成立,且危急情况解除后能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 打印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逐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录音录像中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或肖像,记录年、月、日。
二、常见的遗嘱无效情形应注意
许多遗嘱人立具自书遗嘱和打印遗嘱时常见漏签年月日或签署不全的问题,导致遗嘱无效;其他遗嘱常见见证人及见证人签章问题导致遗嘱无效。因此,在订立遗嘱时,立遗嘱人或见证人的签名和年、月、日缺一不可,不可用私人印章代替签名,年、月、日均需写明。还要提醒大家,遗嘱的形式是至关重要的,无论订立什么样的遗嘱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有效。
有一份合法的遗嘱可将财产的明细都写得清清楚楚能够减少亲人之间对簿公堂的可能性把伤害降到最低
来源丨@上海黄浦法院、红星新闻、上游新闻、上观新闻、新民晚报
(编辑丨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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