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看!个人养老金业务最新政策解读
“参加人可以选择一家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 券商可以与商业银行合作,直接从券商端提交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的申请。
“参加人可以在不同商业银行之间变更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 销售机构需支持银行卡变更的功能,并在日终清算后,强减旧卡份额、强增至新卡。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
—— 个人养老金采取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的模式,与传统三方存管模式不同。因此,在销售端,建议券商为客户新开设养老专用的投资账户,与三方存管模式下的资产隔离。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 缴费次年重新计算,额度与前一年收益/亏损的金额无关;同时也明确了即使前一年未缴满12,000元,下一自然年最多也只能缴费12,000元。
同时政策中提到,商业银行负责对缴费额度进行控制,对于超出当年缴费额度上限的给出提示,并不予受理。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未进行投资的资金按照商业银行与个人约定的存款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利息。”
—— 参与者只要缴费即可享受税优,是否投资养老理财产品由其自主选择,未投资的资金可与银行协商利率。
“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依法了解参加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 针对适当性匹配,金证解决方案支持查询与客户风险等级匹配的养老产品,高于客户风险等级的养老产品则不允许下单,并提供适当性相关流水查询。
“个人养老金产品发行、销售机构应为参加人提供便利的购买、赎回等服务,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 金证解决方案支持认申赎、定投、产品转换、份额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已完成与上游中登平台的业务测试。
实施办法内容详细,既有制度安排又具有可操作性,标志着个人养老金业务已经蓄势待发。金证作为上游中登平台承建商及下游券商业务系统供应商,在养老金业务推行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金证个人养老金解决方案已经覆盖全部业务场景,并提供包括业务咨询、接口指导等增值服务,助力券商高效快捷地接入上游中登平台。截至目前,金证已经助力国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金财富证券、安信证券等券商,完成了与中登平台的验收测试。
个人养老金业务准备发车,金证作为领航员,通过提供全流程陪伴式服务,为券商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上线铺平道路,助力我国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