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汛后复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化防治工作短板弱项,掌握隐患动态变化,进一步加强2021年汛后地质灾害隐患复查工作。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汛后地质灾害隐患复查,是我们针对防治工作弱项短板,有效巩固全年防治工作成效,提前谋划来年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隐患汛后复查摆到重要位置,从严从细从实认真开展,同步强化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基础工作,逐项细化临灾避险、应急处置等防灾措施,凝神聚力、久久为功,切实巩固今年来之不易防治成果,为来年防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各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充分发挥统筹指挥作用,组织各行业部门开展一次重点区域的隐患全面排查,对学校、医院、商业广场、村落、集镇、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区域,水库、桥梁、隧道、油气管线等重要设施区域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在建公路、铁路、水利、矿山、大型深基坑等工程活动区域进行细致检查,及时发现新增隐患并纳入台账管理。并全面调度本辖区地质灾害监测员和巡查员,对已发生形变风险隐患和尚未发生形变但具备成灾条件区域进行逐一排查,详细掌握隐患发展状态,全面核查更新隐患点各类基本要素,认真研判隐患区域稳定性、发展趋势、危险范围和危害程度,动态更新现有地质灾害数据库,针对性提出风险隐患防范对策与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查找防治工作短板弱项,结合“一体五位”人员履职情况、临灾避险预案实测情况、值班值守制度完备情况等复查监测预警措施是否到位,复查临灾避险预案是否完善,复查应急值守是否到位。尤其要对临灾避险预案进行重新梳理,检查监测预警措施是否完善、预警信号是否明确、避险撤离路线是否合理、是否向受威胁群众进行培训讲解等,特别注意对部分特殊群体(如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的防范措施是否存在疏漏,确保临灾避险预案在关键时候发挥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清零行动”等专项工作,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责任主体治理义务履行情况等进行再次复查。重点复查2020年12月30日前安排的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要求全面实现项目竣工验收,确保资金执行率达90%以上。对存在问题的立即督促治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项目切实发挥应有防御作用,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存量有序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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