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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2022年第一季度趋势分析

地灾中心 贵州地灾防治 2022-08-31

01/导语

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省份,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危害性强等特点,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截止2021年底,全省共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28221处,潜在受威胁群众共计287.2万人。按照风险隐患现状分类,I类风险隐患(已发生变形的)10025处,其中:滑坡4842处、崩塌3091处、泥石流114处、不稳定斜坡1377处、地面塌陷523处、地裂缝78处,威胁89.53万人生命和668.32亿元财产安全;II类风险隐患(具备成灾条件,尚未形变的)18196处,威胁197.67万人。

02/总体情况

(一)2021年度总体灾情

2021年度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28起,共造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90万元,其中特大型地质灾害1起,大型地质灾害2起,中型地质灾害5起,小型地质灾害20起。


(二)分布情况

全省所有市(州)均有地质灾害发生。其中,贵阳市1起,直接经济损失145万元;遵义市11起,直接经济损失616万元;六盘水市2起,直接经济损失1550万元;安顺市1起,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毕节市5起,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90万元;铜仁市3起,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黔南州2起,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1194万元;黔东南州1起,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黔西南州2起,死亡4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


(三)成功避让情况

2021年全省共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6起,避免人员伤亡1618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0420万元。

2021年防灾减灾成果显著,全省共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4起,占灾害总数的14.3%,造成人员伤亡4人,平均每起0.14人;成功避让地质灾害数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总数的57.14%,避免人员伤亡数约是全年度地质灾害造成实际伤亡人数的404.5倍。

03/典型地质灾害及特点

(一)典型地质灾害

3月10日,黔西南州安龙县普坪镇总科村总科组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6月10日,黔西南州兴仁市潘家庄镇褚皮田村马路组彭家洞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60万元。

6月20日,黔南州三都县三合街道拉揽村高寨2.3.4.6组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92万元。

8月13日,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流仓社区瑞丰铭城小区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二)主要特点

1、已发生的28起地质灾害,有24起发生在汛期(4月3日-9月30日),占比达85.71%。从发生灾害的时间段看,汛期是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

2、已发生的28起地质灾害中,滑坡灾害有23起,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经济损失4378万元;崩塌灾害5起,经济损失212万元。从发生灾害的类型看,滑坡地质灾害数量最多、损失最大(表2);强降雨是主要诱发因素。

3、已发生的28起地质灾害中,特大型灾害1起、大型灾害2起、中型灾害5起、小型灾害20起,占灾害总数的比重分别为3.6%、7.1%、17.9%、71.4%。从发生灾害的灾情等级来看,小型地质灾害居多。

04/趋势分析及对策建议


(一)趋势分析

1.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预报,2022年第一季度降雨趋势如下:

全省降水量30~275毫米,其中黔东南州大部、铜仁市东部、黔南州东部地区降水量150毫米以上;毕节市西部地区降水量50毫米以下;其余大部分地区降水量50~15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除省之东部略多1~2成外,其余大部分地区略少1~2成,具体见图1。

2.地质灾害发育趋势分析。根据地质环境背景条件、隐患点岩土特性、岩体坡度、地质灾害易程度发分区等条件,结合2022年第一季度份降雨量趋势预测综合分析判别,第一季度全省均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区域,具体见图2。


(二)对策建议

当前我省处于非汛期,降雨量较小,但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局地仍有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必须时刻紧绷防灾这根弦,扎实做好2022年第一季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加强日常防灾工作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因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对第一季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压实地方政府及部门地灾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

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风险等级较高地区及时进行调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深化地质灾害群众报灾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方式,推行全民查灾报灾,打响地质灾害防范人民战争,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防灾新格局。强化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堡垒作用,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以自然村寨为单元,成立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群测群防工作队,完善“包村、包组、包户、包人”的联防制度。利用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广大人民群众易接受、易操作的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报灾,适时兑现报灾奖励,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突出重点区域,对山地斜坡附近群众聚居区、切坡建房宅基地区域、公路铁路沿线、矿山开采区域、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汛前、汛中和汛后巡查。要及时关注,深入分析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实时把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四)切实做好避险工作

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地方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逐点发放“两卡一案”,加大紧急避险演练力度。重视高位崩塌、远程滑坡等地质灾害。继续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坚决落实“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和“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等工作措施,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等情况发生。做到思想动员不懈怠,防灾措施不落空,扭住重点不放松,责任落实不含糊,全力以赴、用心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在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省已建立的地质灾害专业自动化监测设备作用,推进“群专结合”。不断完善会商、协同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机制,健全地质灾害预警处置制度。认真落实《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暂行办法》,对监测预警设备发出的红、橙、黄、蓝四级预警分级别进行相应预警处置,并对异常设备进行维护;加强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平台预警信息和异常数据。

(六)强化在建工程防灾工作

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尤其注意矿山、公路、铁路、建房切坡等在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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