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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2022年第二季度趋势分析

地灾中心 贵州地灾防治 2022-08-31


导语

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内陆省份,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危害性强等特点,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28221处,潜在受威胁群众共计287.2万人。按照风险隐患现状分类,I类风险隐患(已发生变形的)10025处,其中:滑坡4842处、崩塌3091处、泥石流114处、不稳定斜坡1377处、地面塌陷523处、地裂缝78处,威胁89.53万人生命和668.32亿元财产安全;II类风险隐患(具备成灾条件,尚未形变的)18196处,威胁197.67万人。



总体情况



(一)2022年第一季度总体灾情

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无地质灾害发生。


(二)分布情况

全省无地质灾害发生。


(三)与去年同期对比情况

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减少。其中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去年减少1起,同比减少100%;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0万元,同比减少100%;死亡失联人数减少与去年持平,均为0(表1)。



(四)成功避让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没有成功避让。



典型地质灾害及特点



(一)典型地质灾害

今年暂未出现极端降雨情况,暂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主要特点

今年暂未发生地质灾害。



趋势分析





01


根据气象部门3月25日提供的降雨预报,2022年第二季度降雨趋势如下:



全省降水量为300~700毫米。其中,遵义市大部、毕节市北部、贵阳市大部、黔南州东北部及黔东南州北部降水量在300~400毫米之间;六盘水市大部、毕节市南部、安顺市及黔西南州降水量在500毫米以上;其余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在400~50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除省之西部偏多1~3成外,其余地区偏少1~3成,具体见图1。


02


地质灾害发育趋势分析。根据地质环境背景条件、隐患点岩土特性、岩体坡度、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等条件,结合2022年第二季度降雨量趋势预测综合分析判别,第季度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域主要分布于毕节市南部、六盘水市大部、安顺市大部、黔西南州大部,其余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较大,具体见图2。





对策建议

当前我省已经进入汛期,必须时刻紧绷防灾这根弦,扎实做好2022年第二季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加强日常防灾工作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因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及早对第二季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压实地方政府及部门地灾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

密切关注强降雨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根据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对地质灾害风险等级较高地区及时进行调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二)深化地质灾害群众报灾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分类管理”的方式,推行全民查灾报灾,打响地质灾害防范人民战争,形成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的防灾新格局。强化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堡垒作用,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以自然村寨为单元,成立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群测群防工作队,完善“包村、包组、包户、包人”的联防制度。利用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广大人民群众易接受、易操作的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报灾,适时兑现报灾奖励,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

突出重点区域,对山地斜坡附近群众聚居区、切坡建房宅基地区域、公路铁路沿线、矿山开采区域、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汛前、汛中和汛后巡查。要及时关注,深入分析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实时把握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有针对性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四)切实做好避险工作

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地方要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逐点发放“两卡一案”,加大紧急避险演练力度。重视高位崩塌、远程滑坡等地质灾害。继续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坚决落实“早动员、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和“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等工作措施,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等情况发生。做到思想动员不懈怠,防灾措施不落空,扭住重点不放松,责任落实不含糊,全力以赴、用心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在强化群测群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省已建立的地质灾害专业自动化监测设备作用,推进“群专结合”。不断完善会商、协同预警、预警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机制,健全地质灾害预警处置制度。认真落实《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系统使用暂行办法》,对监测预警设备发出的红、橙、黄、蓝四级预警分级别进行相应预警处置,并对异常设备进行维护;加强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平台预警信息和异常数据。

(六)强化在建工程防灾工作

联合和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危险区域。尤其注意矿山、公路、铁路、建房切坡等在建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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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gzcenter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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