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全力支持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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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长沙市委吹响推进长沙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冲锋号以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响应,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在服务大局中的作用,站在全局的高度,立足于审判职能,经多次调研、反复斟酌、几易其稿,3月2日,以2017年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依法保障和服务省会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各项工作。《长沙晚报》2017年3月28日1版头条重点推介了长沙中院此项举措。
该《意见》明确,长沙中院服务和保障长沙国家中心城市创建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该《意见》规定,长沙中院依法惩罚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的各种犯罪。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长沙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绿色发展。依法审理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的重点工程案件。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保障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审理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的公共服务民生案件。妥善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涉民生案件,助力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品质长沙。依法审理制造业企业纠纷案件。妥善审理好破产、改制、重组和公司诉讼等案件,保障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建设。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加大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保障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建设。依法审理交通物流案件,维护城市物流运输秩序,服务国家交通物流中心创建。依法审理涉外贸易纠纷案件。高效审理外国仲裁裁决、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案件,促进外贸活动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审理金融和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不断健全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机制,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加大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案件执行力度。增强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的法治化水平。加强国家中心城市创建调研及司法建议工作。通过发布审判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调研总结涉国家中心城市创建的普通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接受采访时表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是长沙人民的共同意愿,是长沙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历史必然,是实现中部崛起、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支撑,更是长沙两级法院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协调行动,切实增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