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监督不走过场!代表委员 特约监督员视察红河州法院 提出这些“金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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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至7月4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邀请了多名全国人大代表、
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以及特约监督员
赴红河州视察法院工作
此次视察以实地考察、见证调解、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让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深入了解红河州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展示红河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设施建设、民族特色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是对红河州法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
在这四天时间里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
省政协委员以及特约监督员先后来到
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法庭、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蒙自市人民法院、
建水县人民法院 视察,
并在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
蒙自市芷村镇查尼皮
与红河中院党员干警
共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1 日
本次视察活动第一站来到了中共云南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查尼皮。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及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参观学习,并在中共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前重温入党誓词。
7 月2 日
视察活动第二天,代表、委员及特约监督员来到了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法庭、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视察,还参观了西南联合大学蒙自分校纪念馆和红河展览馆。
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法庭作为红河州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的窗口法庭,“小法庭、大作为”是对它最好的诠释,因成绩斐然,曾先后获得云南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
近三年来,大屯法庭年均受理案件300余件,其中60%都是相比于普通民事案件调解难度更大的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值得关注的是,大屯法庭仍然保持着75%左右的高调撤率。
在这优异成绩的背后,其独有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是关键。
在大屯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大屯法庭与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群众自治和商会等行业组织构建特色协调联动机制,形成“1+3+14+243”的联动网络。通过1个法庭诉讼服务站、3个诉讼服务点、14个调解组织、243名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网,实现以点带面、全员联动、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
法庭取得的一系列成绩,引起了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高度关注,围绕信息化工作运转、群众司法满意度提升、多元解纷机制运行等方面,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与法庭法官开展了深入交流,场面气氛一度高涨。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们来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参观了红河中院法治文化广场、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及全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展区。
今年以来,红河州法院共受理案件31806件,结案18090件,收、结案数同比增长21.75%和20.29%,法官人均结案数增长15.09%,结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1个百分点。
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852件,有效打击了各类犯罪行为;审结民商事案件8084件,化解了大量纠纷;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1件,有效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红河法院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便群众解决纠纷为目标,积极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
听完汇报,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对红河法院做法给予高度关注。同时,就如何杜绝冤假错案发生、怎样巩固执行攻坚工作成效、如何有效解决立案难、少数民族法官队伍的培养、司法公平公正的实现等方面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7 月3 日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来到蒙自市人民法院视察,并参观了红河州综合保税区。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视察该院升级后的诉讼服务大厅,观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展板,依次参观了安检区、诉讼引导区、立案登记区、诉讼服务中心、案件速裁中心、诉调对接中心等几个工作区域。在速调对接中心的综合调解室内,恰逢人民调解员正在向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引起了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极大关注。
在诉讼服务大厅,一字排开的展板吸引了代表委员及特约监督员的目光,该院通过“以商救商、法院监管、金融支撑、封闭运行”方法,将5000余件涉房案件化解在诉前,采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对全市17个烂尾楼盘进行监管,所监管的17个楼盘“起死回生”,烂尾楼变成暖心楼,实现了多赢效果,引起了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共鸣。
7 月4 日
视察活动临近尾声,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视察了建水县人民法院。
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在建水法院讲解员的引导下,参观了独具建水法院文化特色的工作展板,视察了升级建设后的诉讼服务大厅,观看了建水法院形象宣传片。
视察过程中,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对建水法院的法院文化和整体工作发出了三连赞。
建水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入驻是建水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大亮点,也引起了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的高度关注,纷纷向值班的两名医调委调解员沟通交流,了解医调委受理调解申请的程序和成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建言献策
在7月4日于建水县召开的视察座谈会上,参加此次视察的26名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逐一畅谈视察体会和感受,对红河州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代表委员及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提到最多的意见就是:要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红河模式”向全省推广,向全国推广。
代表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认为,近年来,红河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院审判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中,全州法院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便群众解决纠纷为目标,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外聚合力、内强动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为我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就红河州法院今后工作的开展,与会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结合红河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对近年群众高度关注的涉黑涉恶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做到不枉不纵,并注意加强对新时代背景下非法网贷、医患纠纷、食品安全、未成年人犯罪及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力度。
进一步运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成功经验,着重夯实多元化解机制中调解员这一得力抓手,强化对各调解员法律素养、沟通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并考虑适当提高基层调解员的报酬补助。
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总结提炼和宣传力度,积极在全省法院推广相关经验成果,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
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注意通过“法治六进”及法院“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等多种方式,加大面向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和广度,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从省级层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注意建立健全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司改各项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得以落实落地。
强化法官队伍的各项能力素质建设,探索推广已有的红河南北法官交流等有效机制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加重视边疆少数民族法官尤其是双语法官的培养,并在日常工作中增进对法官干警的人文关怀。
省纪委省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施静春,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起绍洪,分别代表省高院和红河州法院对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作表态发言。
施静春组长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梳理此次视察座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向院党组汇报,并结合此前省高院已起草的相关实施意见,做好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先进经验成果的推广。
她同时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理念,始终将代表委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动力,不断创新联络工作方式、丰富联络工作内容,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常联络、多监督、共进步”。
起绍洪院长表示,红河州法院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做实“四个好”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1“研究好”即召开党组会对意见建议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2“领悟好”即在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过程中充分领悟好意见建议精神,坚持把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
3“落实好”即围绕意见建议严格部署,制定时间表按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整改合力;
4“反馈好”即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依托省高院联络办向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做好及时反馈。
来源: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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