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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美女割双眼皮 一刀下去手术却没完没了……

云南高院 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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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现如今大众对整容的接受度越来越高

跟全身整形、磨骨手术相比

割双眼皮就是个小case



但是

在动刀子这件事上

再小的case都是有风险的!



不信你看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这个案子中

当事人张女士就是因为割双眼皮

割出了问题……


案例回顾


张女士觉得自己双眼不对称,希望自己能更好看一点,于是到昆明一家医疗美容医院去咨询,并在这家美容医院进行了“右侧上睑下垂矫正术、左侧重睑术”,通俗来说就是割了个双眼皮。

做完手术一个半月以后,张女士觉得眼睛不舒服,去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右眼外眦球结膜肿物(性质待查)。


治疗几天以后,症状没有缓解,张女士又换了个更大的医院去检查,被诊断为右侧上睑泪腺脱垂。


随后张女士又回到她割双眼皮的这家医疗美容医院,做了“右侧上睑泪腺复位术”。没想到,这次手术不仅没让情况好转,反而更糟了。

在昆明的医院进行过两次诊察未果后,张女士前往重庆的医院前后做了两次“重睑术后畸形矫正术”,并为了修正手术导致的面部凹凸还额外做了右上睑凹陷自体脂肪移植填充术。后因“术后效果不佳”,张女士还前往北京诊治。


让张女士气愤的是,昆明的医疗美容院对自己施行的两次手术都失败了,这导致她不仅要忍受第三次的手术折磨,也让第三次手术修复的技术难度加大。



张女士向医院提出封存病历,被院方拒绝了。院方拒绝承认自己的过失,不仅如此,他们还认为,如果张女士走法律程序后,法庭判令医院对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这对医疗行业和医患关系不利。


双方各执一词。


法院审理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这次手术做了医疗鉴定。


鉴定意见认为,被告医院在为原告张女士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对泪腺脱垂疾病的认识不足,对术后出现泪腺脱垂的风险未行告知义务。建议该医疗美容医院承担10-30%的责任。另外,张女士提交的证据显示,在对她进行两次手术时有部分助理医生及护士未取得执业资格证。


根据被告医院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告张女士受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五华区人民法院确认由被告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张女士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共计33288.75元中的30%,并赔偿张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全额承担鉴定费用。


小编提醒


赔偿事小

要紧的是因为手术失败而忍受的

那些疼痛和折磨

爱美有风险,动刀要谨慎!


该案的后续进展,小编将持续关注。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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