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杜华萍:30年扎根派出法庭,人民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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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只是弹指一挥间
但是伟大的祖国
在这70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70载峥嵘岁月
一代又一代的奋斗者
用青春和热血铸就了强盛的祖国
杜华萍内心独白
我作为在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员,以参与者、见证者和受益者的身份,对法院的巨大改变,对祖国的巨大变化,可以说感受最真,情意最切,体会最深。70年,可谓漫长;70年,又极为短暂;70年,亲眼目睹了社会前进的足迹,亲身感触到了法院不断发展的脉搏。
杜华萍,女,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1988年进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法院办公室,黑林铺、棕树营、福海派出法庭等部门工作,至今担任福海派出法庭庭长。
一步步坚实的足迹,一串串忙碌的身影,留在了棕树营法庭、黑林铺法庭、福海法庭的审判桌上。一年年青春的岁月,一个个暖人的笑脸,留在了人民群众的心里。一摞摞山丘般的卷宗,一个个曾经激烈的矛盾,留在了法院档案室的仓库里……这就是西山法院员额法官杜华萍30余年来的真实写照。
第一排右边第一名为杜华萍法官
对审判事业的一腔赤诚
三十一年前,迎着三月的春光,杜华萍来到了西山区法院。刚进法院的她办事踏实、勤快,为人热情礼貌,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她留在了办公室。六年的时光匆匆而过,在办公室工作的杜华萍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但她总是觉得生活中缺少了什么。她内心总是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她:“来吧,这里才是你的舞台,来吧,这里才是你的天地。”这个声音,来自她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一腔赤诚!
几番申请后,杜华萍拒绝了留在院机关的工作安排,主动要求到最贴近的群众,最靠近基层的地方----派出法庭。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的法律开始颁布实施,依法治国成为法制建设的主旋律,公、检、法得到了恢复,百废待兴。当时法院流行这样一句顺口溜:“吃饭没有锅,办公没有桌,睡觉没有窝,下乡办案靠的是两只脚。”这几句顺口溜就是当时全国大部分基层法院的真实写照。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田间地头现场处理案件
派出法庭的工作、生活比起院机关来,环境差一些,有一定的困难。有的派出法庭交通不方便,要转三趟公交车才能到达;有的派出法庭没有食堂,中午饭只有自己在街边的小吃店随便解决……但这些困难都没有难住杜华萍。工作期间,她有机会调回院机关工作,但她就一直扎根在政法战线的最基层。在西山法院的五个派出法庭中,杜华萍就在过三个。当问起她为什么要到派出法庭工作?为什么那么多年都坚持在第一线工作?她总是淡淡一笑,轻描淡写地说:“派出法庭的工作虽然辛苦,但总得有人做啊!”
在繁忙的工作中,她没有忘记法官是一个需要终生学习的职业。在审结大量案件的同时,她一边办案,一边学习,努力解决工作、学习之间的矛盾,2005年完成了为期三年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的学习深造。
在派出法庭工作的这二十四年,她就是凭着这份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赤诚一路走来,默默地把法官的真诚奉献给审判事业和诉讼群众,这就是她执着的追求。
入党的那一天
2001年7月1日,那一天,杜华萍站在鲜红的党旗下,光荣地举起了右拳,庄严地向党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从那一天起,她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中国共产党党员。如今她加入中国共产党已经17年了,17年里杜华萍每每想起入党的那一天,都会觉得分外激动,因为这是她人生中的又一个新起点。
法官的职责就是解决纠纷
“法官的职责就是解决纠纷”,杜华萍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座右铭。在审判工作中,她注重调解,讲究办案艺术,注重化解矛盾。
2016年1月4日,新年小长假后的第一天上班,西山区法院恢复了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繁忙景象。杜华萍与其他4名派出法庭的员额法官们在当天一共审理了8件案件,他们放弃了午间休息,分别在早上、下午各审理了一件案件。在她心里,每天都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
记得有一次,福海法庭的一名年轻法官正在审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突然,法庭上被告男方冲出了审判法庭,冲进了法官办公室,拿起了桌子上的电话砸自己的头...... 当突发事态平息后,杜华萍了解到这对夫妻因为男方有赌博恶习而引发了女方要离婚的念头,但双方的婚姻还是要有一定基础的,男方也表示了要痛改前非的想法,如果调解工作做好了、做通了,有可能挽救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
看着双方年仅三岁的小孩子,杜华萍决定一定要尽力做好双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虑到年轻法官经验不足,她把案件调到了自己手中办理,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女方同意再给男方一次机会。在女方撤回离婚诉讼后,杜华萍并没有停止自己的工作,她又做了一些份外的“多余”事,小两口回家后,她定期对小两口进行回访,与双方聊天,帮助男方解决他的赌博上瘾问题,经过她的努力,一个家庭得到了挽救。
2017年1月,福海法庭受理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原告王某某请求判令被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王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杜华萍作为该案件承办法官,她充分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年过七旬的老人。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矛盾,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不料,双方各带情绪,无意调解。
对此,她将工作的重点转入查明案件事实上。为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杜华萍法官不仅听取了庭审中10几个证人证言的陈述,并抽空到原、被告居住的小区内了解情况,并三次约见了原、被告双方,听取双方意见。确认了被告张某某侵害王某某名誉权的事实后,杜华萍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在该小区的公告栏内粘贴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文章一篇,内容需经法院审查,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虽然是“一块钱”的案件,但杜华萍深知,任何案件无小案,并付诸实践,讲事实,讲法律,审慎细致的办好每个案件,力争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迟到的正义也是对群众利益的损害
在法院工作的三十余年,杜华萍始终牢记这几个原则。她始终在点滴的工作中坚守着这几个原则。三十年如一日工作着,奉献着。虽然她只是法官群体中的普通一员,但她的身上体现着新时代法官对审判事业的满腔赤诚,她的身上闪烁着平凡而伟大的光辉。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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