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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侵吞集体资金!林某俊等20人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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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至20日,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对林某俊、胥某松等2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17项犯罪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黑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1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林某俊、胥某松等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等20人,由林某俊提供资金,胥某松组织,通过高利放贷、赌博、非法采矿、强迫交易等行为,谋取非法利益500余万元。
通过近十年的发展,形成了由林某俊、胥某松为领导者,桂某飞、姜某明为积极参加者,杨某荣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非法采矿、破坏生产经营、非法入侵住宅、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成员实施了诈骗、开设赌场、偷越国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窝藏等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另外,该组织领导者林某俊还利用该组织的影响力及强势地位,侵蚀基层政权,当选为通泉街道龙泉社区居委会主任。在任居委会主任期间,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侵吞集体资金。
庭审中,法庭对林某俊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历时五天,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件重大、复杂,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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