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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抗疫情】对症下药!贴心服务!疫情阻挡不了巡回审判之路

云南高院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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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

诉讼当事人无法来到法院开庭

咋办?



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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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镇康县人民法院依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审判”的模式,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活动。


对于一些确有出行不便、不会运用电子诉平台和移动微法院的诉讼当事人,在做好防护的同时,镇康法院的法官们还多了一个“贴心”的举动……



2月11日上午,镇康法院承办法官、书记员戴上口罩、拿起卷宗、提上电脑,一同走进镇康县南伞镇热水河村,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开庭。


案情:因赊账引发的官司



原告尹某某在镇康县南伞镇热水河村经营一家家具、家电、建材门市部,被告李某某因建房需要,于2018年10月4日向原告赊购建房材料共计价款49803元未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都以各种理由请求延期支付。无奈之下,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49803元,并支付原告误工费及差旅费1500元。



调解:“暖心”法官上阵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减少人员流动,全县各乡镇、村组均已设立劝返点,无法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开庭。加之当事人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进行互联网庭审。


镇康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上述情况,且为避免案件拖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开庭前期,承办法官在征得原告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调解




经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在开庭前一天达成初步调解协议。


在原告尹某某经营店所在地的村委会,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以现场调解的形式对之前达成的初步协议进行最终确认。


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均对之前在电话沟通时达成的初步协议无任何异议,对分三次还款的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并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该案最终以庭前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里,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处理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巡回法庭赞赏不已。


原告尹某某:

“真是辛苦你们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间段里,为这么一件小事,法官们都专程跑到村里面来,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被告李某某:

“今天多亏有你们的帮忙,把这件事情解决得这么好,我和原告以后不再为这事发生矛盾了。”



近年来,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让百姓“少跑路”,让诉讼服务“多跑路”,把法庭搬到诉讼当事人家门口,给部分出行不便、地处偏僻的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节约了他们的出行成本,同时,巡回审判也为当地群众带来了伸手可得的普法资源。这种“接地气”的方式展现了人民法院的司法为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的成功调解,保障了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做到了司法审判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促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出了云南法院的一份力量。


来源:镇康县人民法院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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